小悦悦事件是许云鹤案彭宇案后遗症 要救中国就给许云鹤彭宇翻案
时间:2011-10-20 21:45 来源:文/陈杰人 作者:陈杰人
两岁女童小悦悦在广东佛山的马路上被两车先后碾过,18个路人冷漠以对见死不救。最后伸出援手的是一位捡垃圾的阿姨,可惜为时已晚,小悦悦已命悬一线抢救至今生死未卜。 今天看了韩国和日本美国等国家网友对小悦悦事件的评论,他们看了视频的评论是:这个国家完蛋了,是15亿只虫子聚在一起吗?太多太多不好听的话,但是都骂得恰如其分。 想要救中国就赶紧给天津许云鹤案、南京彭宇案翻案吧,把那几个案件的法官统统查办,给全民一个满意的结果,否则,想要刹住道德滑坡,仅仅靠北大“撑腰体”几句口号,悲剧还会不断上演。给天津许云鹤案、南京彭宇案翻案也还仅仅是还给全民“扶起”的力量,诚信重建要当作国家大事来抓,需长久的,坚持不懈的努力。 小悦悦事件何止是一次讽刺,更是一次活生生的社会控诉。那么多的路人对小悦悦不约而同冷血,实际上已证明,这个社会至少在特定场景和特定时间里,许多人已经认可了甚至实践着冷冰冰的人际规则。 即便如此,我仍然无意谴责那些冷血的见死不救者,因为,在这个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社会,人们已经失去了自保的信心,谈何他保?当多数人们已经被诸如彭宇案的乱伦式司法和猫论式的唯功利思想所影响,当多数人们已经深深陷入了利益的角逐而唯独忘了正义的存在,当这个社会以所谓无神论而彻底毁掉了传统几千年的宗教和伦理道德规范,我们不能也无法指望任何个体能够置身度外,去做一场为自己带来无穷风险却毫无诚信保障的利他行动。 见死不救虽然是一个道德问题,但若仅仅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违反道德者,而不去探寻社会普遍违反道德的根源,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可能使事情更加复杂化。小悦悦的遭遇和路人的冷漠,是这个社会已经陷入自春秋战国以来最严重的“礼崩乐坏”境地的典型表征。 腐败的盛行、官德的沦丧、诚信的失范、教育的功利、人际关系的冷漠,凡此种种,造就了小悦悦的悲剧,也造就了当前礼崩乐坏的局面。 由小悦悦的遭遇回溯,有许多经典的事件或典型现象:南京彭宇案以及后来发生于天津的许云鹤案,以蛮不讲理的司法逻辑对道德的粗暴否定,给这个社会本已脆弱的温情纽带无情地切过最后一刀;以三鹿奶粉、地沟油、苏丹红等系列丑闻为代表的、此起彼伏于中国各地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则宣告了遍及全国的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秩序之间关系的普遍失信;以某些地方政府官员谎话连篇、无视常识的弱智举动以及公然的腐败为代表的政府官员道德沦丧,则给了社会以颠覆性的纲常伦理示范。 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在以一种毫无顾忌、毫无廉耻的态度,在推进着极端私利主义的盛行。可以说,这一系列反复的秩序重构现象,已经让这个传统文明社会显露了明显的“礼崩乐坏”局面。 中国上一次的礼崩乐坏始于春秋东周末年。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周朝各诸侯的利益膨胀,各种行为与周礼渐行渐远。以井田制解体、诸侯互伐、官员僭礼、奴隶制宗法制度遭破坏等一系列社会现象为特征,标志着周天子权威的彻底丧失和社会秩序的紊乱,而在这些现象背后,其实核心原因就是单纯的经济发展导致社会关系的功利化,而社会的伦理规则和制度规范成为利益争斗的工具而不是秩序的保障。及至春秋时期,这种社会秩序的紊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韩非子描述说:“上古竟于道德,中古逐于智谋,而今争于力气。”可见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程度,以至于后来士人呼吁“克己复礼”,可由于社会已过度功利化,这种呼吁徒增聒耳。 当代中国社会,在伦理守则和纲常秩序方面,本受几千年传统秩序的深刻影响。仅以人际关系为例,“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一直是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 孩提时候我生活在农村,记得某次一位乡邻家房子着火,大家不约而同地放下手中的活帮着救火,其中有一位是失火者的近邻,他们两家有隙已久。我不解地问父亲:仇家为什么也会去帮忙救火呢? 父亲答道,按照自古以来的规矩,救火是所有人的责任,无论失火者是谁。如果有能力搭救而不帮助,会遭天谴。 我至今不相信什么天谴,但又宁可相信它的存在。其实世界上很多人,包括生活在科技那么发达国度的美国人,他们中的不少人自然知道天上没有上帝,可他们又宁愿相信上帝的存在并愿意信奉这个明知并不存在的“神”。何哉?心中的道义也。 此事也让我想起了多年前长辈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做了没良心的事情,会遭报应的。”千百年来,这个朴素的信念,引领着国人的道德自律。可最近几十年来,在功利化的世界观指导下,在极度自私的人际规范中,这个社会已经陷入了信仰沦丧、纲常失范、诚信缺失的扭曲状态,这才是当前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全球很多国家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一个完整的文明社会,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制,更需要高尚的纲常和伦理秩序。这些年来,我们一方面努力普及法治理念,一方面却在破坏伦理秩序。有多少人意识到,如果没有伦理秩序和道德规范作为无形的道义准则,哪怕再完备的法治,也注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很多时候,这个社会集体无意识地陷入了“法治原教旨主义”,即认为一切矛盾都可以通过法治来解决,殊不知,没有自然正义的、不讲基本伦理的法律规则和司法行为,实际上无法真正解决深刻的社会心理问题。 当代伦理为何失范?在我看来,至少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几十年以来长期实施的所谓“无神论”哲学教育,让几代人失去了心中的敬畏,这种被强制推行的庸俗化的唯物主义哲学观,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宗教伦理平衡,而且彻底破坏了国人“敬天爱民”之心,促成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缺失; 二是唯经济发展论的灌输和政策化,使得人际关系过度功利化和物质化,尤其是“猫论”的广泛传播,让整个社会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和利益关系,冷冰冰的人际关系由此形成。 三是以官员的经济和作风腐败为代表的社会普遍不良现象,营造了不顾诚信、不讲规则、强者通吃的社会心理; 四是教育的功利化、政治化和反人性倾向,造就了更多人对自然正义和基本伦理的藐视。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完全不屑于“互助友爱”,而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冷漠面对世界。 在这种社会心态下,我们没有必要指责任何人见死不救,甚至,指责者本人一旦遇到类似的场景,也很可能再次见死不救。搭救同类本是一种道德责任甚至生物本能,但在这个社会已经失去道德义务的时候,所有的指责其实都是苍白的。 社会道德沦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问题的解决,也绝非一日之力可以毕其功。一个最为紧要的对策是,社会管理者应当从教育、法治等多方面努力,加强伦理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建;同时,社会管理者本身的遵守道德和法律,从官德建设开始,从重构宗教信仰开始,从教育的人性回归开始,一点一滴做起,重新架构中国的道德与伦理秩序。在此之前,我们还得做好心理准备,看到更多悲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