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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产大亨”非法吸金15亿 被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为获取资金投资房产项目,以承诺高息、重复售楼等方式向社会吸收资金15亿余元。日前,温州云天、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地产大亨徐世国及另两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46岁的徐世国曾是温州地产大亨,拥有多家房产公司。

  为筹集资金,徐世国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或以重复销售楼盘并约定回购期限的形式为抵押,向社会吸收资金。

  2007年5月至2009年4月,地产大亨徐世国多次赠送财物给平阳县房管局鳌江房管所负责商品房销售备案的工作人员杨希前,杨希前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徐世国对楼盘买卖合同重复备案,徐世国以重复销售并约定回购期限的形式为抵押,吸收资金3亿多元。

  鹿城区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9年3月,地产大亨徐世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徐某、陈某向55户个人及单位吸收资金计15.2亿元,至案发有近4.7亿元未归还。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