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民意抗争精英法治―药家鑫死罪不伏,中国精英法治将亡
时间:2011-05-27 00:14 来源:天涯社区 作者:作者:JY祸国
愚悻 如果当今中国真正实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那亿万劳动者就成了法律主人,法律原则就与亿万劳动者利益一致。怎能产生法律强奸民意?又何来民意强暴法律? 只有法律原则与亿万劳动者利益相悖时,才会产生法律与民意博弈。由于法律具有伴随统治权力的天然强势,这种博弈往往是法律完胜而告终。 今天,权势至上、金钱万能、精英包打一切,生存在这个社会下的所有子民,很难讨到正义和公平!哪怕十多亿芸芸众生,即使呼出一个声音,也不过蚁虫之鸣。虽然构建主流的人数少之甚少,但他们通吃一切资源,在“法律神圣”的光环下为所欲为。他们欺负亿万劳动群众无权、无钱、无势力,再加上一些子民容易受愚弄,于是反过来倒打一耙,“民意不要强奸法律”,如此,亿万劳动子民只有甘受欺凌的份。 央视的表演镜头来了,公安界专家的“弹琴强迫杀人法”来了,辩护律师的“激情杀人”来了,“优秀学生、13张奖状”来了,非自首成了“法律事实的自首”来了,法庭有选择的民意调查来了,南方报系的内部周旋来了,……。 随即,“民意不要强奸法律”、“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公众只会接受与自己相近的观点”、“不能说不杀药家鑫不足以平民愤”等等怪吠也就紧锣密鼓跟了上来。 药家鑫的家庭是精英层,药家鑫本人是优秀的艺术苗子,阶级利益决定精英之间猩猩惜猩猩、鼻子惜鼻子。 如此荒唐来势就象一桶桶汽油,把民意之火烧得越来越旺。人民大众没有更多的资源去狙击法治的恣意妄为,唯一的武器就是民意! 民意也是符合大数法则的天然集合,只有大多数的个体民意才能汇合成民意的汪洋大海,民意如果有违大数法则,它在汪洋大海中永远只是一滴水。大数法则是底层民众赖以简单而有序生存的保护神,底层民众正是利用民意的大数法则去展现自己的力量。 这就是法律,其形成的关键在于“理性的归纳”。 理性,当今中国精英们最热崇的词儿,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此处难以深究了。我只是说,理性是思维意识派生出来的产物,不乏极强的功利性。 法律如果有利于大多数人利益、合乎普遍民众的感性集合和常规意识集合,那就表明该法律符合大数法则。 法律在确保大众化的同时,宽容人性中的多元存在,用人性中的“善”去制约人性中的“恶” ,扶持人间的“弱”约制人间的“强”,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恶”的侵犯,那就表明该法律符合人性化原则。 实际上,大多数的法律从源头上就剔除了这两项法则,其一,法典均出自少数精英之手;其二,其制订宗旨是如何有利于强势去对弱势施以治理。 现今法律治理已经破坏了人们心目中的大数法则、人性化法则,强烈冲击了人们法律体系的信任,民众只能用强烈的民意进行对抗。 如果在药家鑫杀人案中,民意不去伸张正义,极端无耻荒唐的李玫瑾们极有可能再把“法治”引至邪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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