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法规公布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8-07-20 09:12 来源:综合 作者:yujeu
一个新法规公布:7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系统规范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法规。 国务院新闻办昨天同时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和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会上表示,《条例》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保留对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由“就业找市长”到“就业找市场” 本次出台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指出,国家将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限制流动的条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会上表示,此次出台《条例》,对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人力资源市场已经成为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重要手段,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的主要载体,推动实现了由“就业找市长”到“就业找市场”的根本性转变,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撑。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从业人员58.37万人,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44万亿元,为2亿多人次就业创业和流动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交流会达到22万多场,提供招聘岗位信息超过1亿条,参会求职的人员超过1.1亿人次,通过网络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有3亿多条。 司法部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杜亚玲表示,《条例》规范的主体涵盖了人力资源市场所有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求职者和劳动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条例》主要规范以上四类主体在求职、招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在市场监管活动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践中,既包括200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由原人才市场和原劳动力市场逐步整合形成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同时也包括其他各类形态的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 要破除户籍、地域、身份等体制机制的弊端,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有序流动。 最大限度减少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市场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过去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许可过多,进入市场的门槛较高,被社会广为诟病。同时,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放管服”改革要求,存在“黑中介”、虚假招聘等侵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违反本《条例》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对黑中介、人力资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查处,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的一个亮点,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力资源服务的行政许可。”张义珍介绍说,在《条例》出台之前,人力资源市场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三项,即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这一次《条例》将上述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项。 同时,《条例》进一步把许可范围缩减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明确对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此,张义珍表示,《条例》保留对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主要考虑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无资质的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进行职业中介活动,避免无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实行许可制度,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可以说,这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需要。这一次《条例》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许可,体现了对“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具体落实。”张义珍说。 推动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 人力资源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交流的机会,提高了劳动者和岗位的匹配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解决劳动者求职难和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但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市场目前还存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功能单一、服务同质化现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还不够多,服务的效率还不够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称,这次在《条例》中专门提出要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法定职责,同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行业发展,鼓励并规范发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等业态,对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经营性的服务体系的职责定位、服务范围、行为规范和管理要求都作出了规定,这对于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最终的目的是推动现代经济体系向高质量的发展,服务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专家解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有为:当前,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条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有助于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已经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化服务体系,虽然发展势头良好,但仍存在一些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这主要表现为规模相对较小、发展的层次和技术含量较低、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也须进一步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条例》的制定,弥补了一直存在的立法空白。针对公共就业服务与经营性职业服务边界不清晰,人力资源服务需要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过多,人力资源流动在个别地方、领域实际上存在各种“玻璃门”、“弹簧门”,传统管理方式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等问题,《条例》全面体现了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创新理念。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职能,规范了人力资源服务的发展。《条例》的出台,有助于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完善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巩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改革成果,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责任编辑:yuj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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