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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名校长”因涉嫌贪污受贿被起诉

  昨天,原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董某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董某是原乐清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平时,他为人"豪爽",在教育界也小有名气,却栽在了"廉洁关"上。2005年至2009年,董某时任乐成镇实验中学校长,利用职务便利,他在该校食堂承包、校服订购、购置电脑、调任老师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30万元、2000欧元等财物。

  其间,他还在该校购置手提电脑的过程中,虚构手提电脑购置合同,提高所购电脑的单价,将电脑差价款61.26万元占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董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合同,侵吞公共财物61.26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董某一人犯数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