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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警方侦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千万欠款还债主

  3月3日报道:3月1日上午,乐清市公安局门口锣鼓阵阵,热闹非凡,翁垟镇沙头村村民一行三十余人,敲起锣、打起鼓,给市公安局民警詹伟明、张弓长送来了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和一束束鲜花,并激动地握着他们的手连声道谢。

  这是演的哪一出?记者在深入调查后了解到,原来自2007年下半年起,该村的五十多人给同村的郑某借去了总计高达2100万元的资金,本来说好年底要还清,可是到了年底,郑某就不见了人影,根本联系不上。

  "我们原来想着,郑某家里经济条件较丰厚,以前经常有资金上的来往,而且都准时偿还,这次应该也不会有问题。"一村民说,虽然郑某不见人影,但他们也没有想太多。没想到,08年开始,郑某就卖了自家的房和车,对外宣称自己"破产",无力偿还这2100万的资金。

  "这些资金如果收不回来,对我们家庭的影响太大了。"村民汤女士说,如此大额的资金收不回来,很多家庭会陷入深深的痛苦和困境之中。从此,这五十几个债权人就走上了漫长的"讨债之路"。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09年6月份,那时候开始,乐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了此案,并会同市会案组共同侦破此案。民警对郑某的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郑某于07年向周围邻居、亲戚以1.5%年息借贷了2100万的资金后,不仅将自己所在的某化工厂股份转让给他人,而且拍卖了两辆私家车和住房,向外界营造自己已经"破产"的假象。然而,郑某虽"申请破产",但他并非"身无分文"。民警发现他曾向外借出的巨额资金,这些资金中,只有一小部分是他的本金,其余的都是利息,这些本息加起来足可以偿还2100万的借款,同时,他所拍卖的汽车并非落入他人囊中,而被他家里人又买了回去。这些都可以确定郑某不是"无力偿还",而是"有钱不还"。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