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轮奸案变“通奸” 5政法人员徇私枉法受审(3)
时间:2010-06-08 09:45 来源:新京报 作者:记者 吴伟
【弹】 几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庭审时均表示: “仅属违规违纪,不构成犯罪” 在5月19日庭审现场,被告的辩护律师们表达最多的意见是,本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尽管被告人存在某些违规违纪行为,但不构成徇私枉法罪。 对于两名受审的办案警员,王军强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军强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随后他也将修改材料的情况上报给了领导。 任宏明的辩护律师认为,任宏明曾对王军强示意延长案子,但不等于对犯罪分子置之不理。任宏明接受侯利红的招待和现金后没有办事,仅是违纪。 而郭开管和陈勤章,其辩护律师认为,两人并非直接办案人员,其权力也不具备直接影响办案结果。姚青龙的辩护律师也认为,检方指控,证据不足。 【赞】 运城政法委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进行阳光审判,做鬼几率就少” 在山西运城“说情团”被审理后,当地政法系统内并没有完全认同这一做法,有人认为,这原本可以用行政处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没必要使用法律手段。 5月27日,运城政法委书记崔克信则认为,有必要这样处理,因为如果不这样查案就没有警示作用,就不能推动自查自纠。 崔克信还希望以此重塑政法系统的形象,并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重点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都是历史陈案,新案子很少,说明整治本身是有效果的。”崔克信还表示,进行阳光审判,也能解决执法队伍的弊病,“这样,做鬼的几率就少了”。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