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不是拒缴社保的挡箭牌
时间:2025-08-05 18:47 来源:温州在线 作者:yujeu
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险法》均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而非可协商事项 无效情形:即使劳动者签署放弃声明或用人单位以补贴形式发放社保费用,此类约定仍属违法无效 法律后果:用人单位除需补缴社保外,还可能面临1-3倍罚款,劳动者则可能丧失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权益 典型案例显示,法院对类似纠纷的判决具有一致性。例如某保安公司因未缴社保被判决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海宁正东公司要求返还社保补助被驳回的案件,均表明司法实践坚决否定"自愿弃保"的合法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社保制度设计初衷是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短期"多拿工资"的诱惑可能带来长期风险。建议劳动者定期查询参保状态,发现断缴或未足额缴纳应及时通过社保维权渠道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yuj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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