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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个人出租住房

  2016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鼓励个人出租住房,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改为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国家鼓励个人出租住房,明确补贴。

  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会议确定

  一是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二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四是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政府鼓励个人出租住房,明确补贴,好像是只针对公租房,看上面第二条。相信,很快会有更加详细的解读。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