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6岁男童起诉父亲要房产 法院判其胜诉
时间:2014-08-28 17:28 来源:温州视线 作者:温视编辑
近日,通州法院处理了一起因离婚引发的案件,6岁男童起诉父亲要房产,法院判男孩胜诉。6岁男童起诉父亲,小小年纪怎么会懂法律?其实是男孩的妈妈以男孩的名义起诉的,并不是6岁男童起诉父亲。 2005年12岁,孙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2007年10月,两人生了一个儿子。可是,儿子的到来并没有给夫妻两人带来欢乐,矛盾反而越来越多。两人觉得过不下去了,在2013年7月经过通州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儿子贵孙女士抚养。 没想到3个月后,王先生和他的父母收到了法院的传票。6岁男童起诉父亲和爷爷奶奶要房产。 法官核实后发现,王先生的父母在通州区梨园地区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及院落内房产,王先生一家三口的户口也都落户在这个院落中。2011年,该村进行旧村改造,小乐、孙女士、王先生及其父母均为被安置人。此次拆迁,王先生三代人获得了4套房产。 孙女士以儿子的名义要房产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合理的要求,为什么呢?孙女士提交的资料显示,凡出生于2001年1月1日至搬迁上楼奖励期限内出生的婴幼儿,安置一套一居室和一套“零居室”,儿子正好是这之后出生的,所以孙女士认为安置房中的一居室和“零居室”应该是属于儿子的。 6岁男童起诉父亲,王先生认为,是孙女士以儿子的名义侵吞房产,给自己所用。不过最后法官还是把房子判给了王先生的儿子。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