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负责人就鞋企拟上诉欧盟法院事发表谈话 - 鞋企 鞋
时间:2010-06-17 01:38 来源: 作者:
2006年10月5日,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终裁,中国涉案企业中除1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外,其余企业均被课以16.5%的全国统一税。反倾销税从10月7日起征收,为期2年。中国业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有部分企业表示要将此案上诉至欧盟法院,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已经注意到部分企业拟将此案上诉欧洲初审法院。欧盟在本案的调查和裁决中存在较多违背欧盟反倾销法规之处,比如分别税率待遇、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反倾销税率的计算、信息披露的时限,非抽样企业的待遇等,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欧盟反倾销法规的规定,中国涉案企业可以在本案终裁两个月内向欧盟法院提起上诉,这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的权利,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尊重和支持。同时,这也体现了中国企业维权意识的提高和成熟。他还指出,中国企业在国外法院状告国外政府反倾销决定已有数起成功的先例,有效维护了企业的权益。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