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统筹城乡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在教育方面予以优惠
时间:2011-07-20 16: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岳德亮
为统筹城乡,浙江省将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建立并实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记者19日从浙江省政府发布的一份意见中了解到,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60%确定。对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其他未成年人,也可比照孤儿予以救助。 浙江省政府在意见中指出,这个省鼓励公民依法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强化亲属监护等多种方式安置养育孤儿。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可视情况延长其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救助和教育时间,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可由儿童福利机构安置。 在教育方面,适龄孤儿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时免收保育费;在义务教育学校免收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孤儿优先享受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