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在线手机站

温州 > 资讯 > 温州百姓 >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2014年2月14日,温州市金融办在中国温州网、温州网公布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月19日。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并定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温州市金融办负责人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共6章37条,涉及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多个方面内容,对《条例》中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该文稿现已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州网”及“温州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公布,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更好的意见与建议,可通过发电子邮件、寄信件与发传真三种方式向市金融办反馈。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自然人、非金融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这一行为的内涵外延作出界定,将合会、企业内部集资纳入该行为范畴,并对合会、企业内部集资的概念作出阐述。同时,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期限为3个月以内的借款作为临时性调剂的一个判断标准。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借鉴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办法等规定,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具体内容,在3月1日前后会有详细的内容。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