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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渔民在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海域偷淡菜被判刑

  温州网苍南4个渔民未经许可在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域,穿潜水衣潜入海底偷挖野生厚壳贻贝(俗称“淡菜”)被判刑。昨日,平阳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1人8个月徒刑,2人7个月徒刑,1人6个月拘役。据国家海监大队证实,这是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刑的第一案。

  2010年5月11日晚,苍南县炎亭镇渔民杨某纠合贺某、姚某以及另外1人,明知平阳县南麂列岛海域是国家级海洋资源保护区,仍企图偷挖淡菜。经谋划,该4人乘坐渔船来到下马鞍海域核心保护区,趁天黑之际,由贺某和姚某身穿潜水衣潜入海底,使用钢钳钎捕捞野生厚壳贻贝,杨某等2人在船上接应。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将该4人当场抓获,并查获捕捞的淡菜420千克,价值人民币3192元。

  据了解,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以保护贝藻类为主,区域分三级保护。杨某等人非法捕捞的下马鞍海域核心保护区,属于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一级核心保护区,按规定周围200米内不许船只靠近,在此区域进行捕捞作业更是被严令禁止。(记者 荣恩 通讯员 华萱)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