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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集资诈骗案中数额最大的案件 陈少雅判死缓

  短短5年内集资数亿元,至案发时尚有2.2亿余元的集资款无法偿还,这是温州市迄今为止集资诈骗案中数额最大的案件。昨天下午,温州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陈少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退赔所有非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8年2月,陈少雅以投资徐州数码商场、经营担保公司、开发房地产以及企业验资等需要大量资金为幌子,以月利率3%至15%不等的高息回报为诱饵,并采用后笔借款兑付前笔借款本息的手段,在乐清等地骗取不特定多人的借款,所骗款项除用于支付巨额本息外,还用于支付房产按揭贷款以及购买豪华轿车、名贵手表等个人消费、挥霍。至案发时,陈少雅实际骗取被害人陈某等50多人2.2亿多元。

  2008年2月,陈少雅为躲避债务,潜逃至北京。同年9月,陈少雅主动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非法金融活动办公室配合清算债务。同年10月25日,陈少雅在清算债务期间因遭债权人围堵而报警,同日被刑事拘留。案发后,陈少雅通过归还现金、变卖房产及汽车等方式退赃共计折合人民币2591.1368万余元。

  法院认为,陈少雅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但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乐清市柳市镇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办公室配合化解债务,同时其归案后又能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及部分退赃等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温州市集资诈骗案中数额最大的案件 非法集资4亿多元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