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集资诈骗案中数额最大的案件 非法集资4亿多元
时间:2010-08-14 17:36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记者 潘贤群 通讯员
温州市集资诈骗案中数额最大的案件,非法集资4亿多元。"我的生活从天堂跌入了地狱,承受的压力太大了,现在什么也不想说,你别问了。"在法院羁押室,陈少雅无力地倚靠在椅子上,泪流满面,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少雅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在乐清柳市,陈少雅是位名人,只要把钱交到她手里,每月能获得高额利息的回报。然而,短短5年时间,她向50多名受害人集资数亿元,其中2.2亿余元的集资款至今无法偿还。这是迄今为止温州市集资诈骗案中数额最大的案件。 每天拆东墙补西墙 陈少雅,乐清人,40岁。在很多人眼里,她是位女强人。陈少雅说,她在广东东莞创办一家低压电器企业,生意很好,拥有一两千万元的资产,在乐清、上海、广州等地持有多处房产。 陈少雅与丈夫育有3个子女。昨天开庭时,两个女儿到庭旁听,看到被告人席上的母亲,她们哭成了泪人。 检察机关指控,陈少雅所谓的在徐州开设商场、在江苏宿迁开发房地产的"生意"都是幌子。2003年起至2008年止,她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拆东墙补西墙,直到最终崩盘。 陈少雅说:"我用后一笔借款垫付前一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几乎每月、每天都在付利息。" 2008年2月,陈少雅为躲避债务,潜逃至北京。一些受害人报了警,陈少雅制造的"资金黑洞"浮出水面。 一借款者损失3700多万 陈少雅说,从2004年开始,她从上家高息借钱再以更高息借给下家,赚取利差。 虽然同时还在经营着东莞的电控设备生意,但陈少雅已经把主要精力转移到了非法集资上面,每月要数次飞回温州,处理集资事务。 据陈少雅供述,她是因为朋友计某一直拖欠借款,且不付利息,她为垫付利息越借越多,在非法集资的路上越走越远。计某在徐州开办商场,曾向她借款4000多万元。 这笔借款确实存在,但计某已于2007年11月和陈少雅达成还款协议,拿出1.2亿元予以结算。 借款的雪球越滚越大。陈少雅以自己在徐州开设商场、在江苏宿迁开发房地产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大肆向别人借款,还带人去徐州实地考察商场。2007年至2008年,共借款4亿多元。 据统计,在她的数亿元借款中,将之前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后,陈少雅仍有2.2亿余元的资金亏空。 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借款者损失最少的有8万元,损失最多的有3700多万元。 一次买了4部Vertu手机 陈少雅很爱面子,她拒绝接受采访的理由也是"不想太丢脸"。 她平时戴着欧米茄手表,有两个LV包,使用Vertu手机。拥有3辆名牌轿车,其中包括一辆宝马与一辆奔驰。 在资金链崩塌的后期,为了撑住自己的形象,她专门购买贵重物品来装点门面。 2007年,她叫一名朋友从外国给她带回一只价值5万余元的香奈儿手表与4部总价23万余元的Vertu手机,一次性付款28.6万元。 2.2亿元到底去了哪里 去年10月,陈少雅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她名下的财产2419.28万余元被公安机关追缴,并按比例清退给受害人。 "这几个月,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你为什么会亏这么多钱?"公诉人问道。 陈少雅说:"我把钱还利息了。" "你借进来多少钱,还了多少钱都很明确,有账可查,之间差额为什么这么大?"公诉人说,陈少雅是否存在藏匿资金,目前无法确认。 公诉人说,如果藏匿资金,而陈少雅称自己支付利息造成亏空,这明显是一种欺骗,如果没有,那么陈少雅在明知自己归还不了的情况下,虚构自己的投资项目,又以高额利息返还,骗取受害人的钱,这也是诈骗。 公诉人讲故事摆道理 "很多人还欠我利息,如果这些利息能还给我,那我就没亏空。"陈少雅说:"我一直在努力还款,我很想把钱还上,没骗我的下家。" 陈少雅认为,她主观上没有想占有这些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应该算是非法吸储。 在法庭上,公诉人说:"有个故事说,一个棋盘上,第一个格子放一粒米,第二格子放两粒米,第三个格子放四粒米……到第六十四个格子,要放的米比我国一年生产的米都要多,以高额利息非法集资,数月直至数年之后,其产生的结果就像第六十四格的米一样,要还钱可能要搬空一家银行。" "陈少雅没有一个有效的还款保证,没有把借来的资金投入持续性的营利活动。她自己的家产又不足以支付借款。"公诉人认为,陈少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昨天没有当庭判决。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