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无敌》把温州瑞安34家网吧起诉 索赔102万元没有依据
时间:2010-08-01 09:45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温州视线
电视剧《丑女无敌》曾风靡一时。昨天上午,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阳光公司)把温州瑞安市34家网吧起诉至法院,称这些网吧未经授权而向用户提供《丑女无敌》等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每家网吧面临3个官司,共102个官司,每个官司的索赔金额为1万元。 昨天上午,因这批官司的诉讼请求及理由都一样,诉讼代理人都是相同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对这102个官司进行合并审理。 湖南阳光公司诉称,《丑女无敌》(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微笑在我心》、《八百里洞庭我的家》等电视剧的著作权人,即湖南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已授权该公司,该公司依法对这些电视剧享有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湖南阳光公司认为,被告方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在网吧内设了影视点播业务,向用户提供涉案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构成侵权。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蔡晓洪称,湖南电视台等相关单位是否为涉案电视剧的著作权人,及湖南阳光公司是否已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一时无法确认。对原告的主体资格,他们提出了异议。 蔡晓洪说,即使原告拥有这些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作为网吧只是提供一个连接服务,没有下载,可以说是向用户提供搜索的渠道。用户实际上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观看影视剧。同时,网吧是向有关影视在线网站注册付费的,对网吧来说,无法审查播放的影视剧是否存在侵权。另外,他们还认为原告要求赔偿1万元是没有依据的,网吧获利多少,原告损失多少,无法证明。 据了解,针对《丑女无敌》等电视剧,湖南阳光公司已经在全国各地开展过维权行动。在温州,该公司除在瑞安对34家网吧提起诉讼外,还对苍南的45家网吧提起类似诉讼,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受理了这批案件。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