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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对接国务院新36条 市工商30条新举措受关注

   国务院“新36条”出台以后,民间资本的未来走向成为新热点。作为我市首份出台对接“新36条”的部门文件,《市工商局关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简称“30条”)吸引了温州市众多民企和相关人士的关注。

  关注一:好政策是助发展的及时雨

  “企业不能还贷的话,我们以往都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现在允许企业进行债转股操作后,将来在面对一些流动性紧张、但资质较好的借款企业时,我们就可以债转股的形式与企业共渡难关。”浙江苍南联信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朱良建对“三十条”中“债转股”的举措特别期待。

  温州市区一家文化创意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30条”中提出“允许商务楼宇内的服务业企业集中办公”,对他这个尚处“草创期”的小公司帮助很大。“文化创意公司一般是‘轻资产’型的,几个人几台电脑就可以开展业务了。工商允许服务业企业集中办公,无疑降低了创业成本”

  温州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林萍告诉记者,此次“30条”的出台,对减少企业现金流、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减少服务企业设立成本和办公成本,以及促进企业有效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关注二:期待更多扶持政策出台

  温州市委党校副教授任晓认为,温州民间资本活跃、创新意识超前,此次市工商部门率先出台的“30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从多方面降低温州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投资领域、让更多人有机会进行创业、让更多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意义重大。它将搭建起一个有效的创业平台、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表示,“30条”中提出“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发展,若这些产业内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就是一个相当好的扶持举措。希望后期能有更多更突破常规的扶持政策出台。

  目前温州市有中小企业36万家,活跃在各类经济领域中。温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还将进一步出台扶持民企的政策措施,多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