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低保标准7月1日起上调,低保标准
时间:2010-05-26 18:09 来源: 作者:
今年7月1日,温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将上调至每人每月440元,温州市区农村居民低保每人每月将不低于265元。 昨日,温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市区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不低于每人每月265元。此前,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85元,农村为不低于231元。 据悉,此次调整低保标准的范围包括鹿城、龙湾和瓯海三区,各县(市)也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据了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最低工资标准的40%计算得出,今年上半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10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相应调整为4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城镇标准的60%计算得出,为不低于265元。黄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