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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消防工作意见出台 温州推出行政首长问责制

  温州市府办近日就做好今年消防工作下发意见,温州市将推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对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或辖区连续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县(市、区)政府要对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市政府将对相关县(市、区)政府领导进行谈话诫勉。

  构筑“防火墙”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等场所为主要整治对象的消防安全“十大”行动,建立温州市火灾隐患整治专家库,对各地的整治工作开展技术指导。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和企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逃生绳或逃生梯、简易呼吸面罩、灭火器等火场防护“四要件”,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

  全力抓好化工企业集聚地、夏季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涉世博会”场所等重要部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对拟举办的大型活动,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严格审批,督促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积极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安全用电智能控制器和推闩式逃生门锁等消防科技产品,增强建筑物的自我防控火灾能力,年内要有80%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场所)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建设消防网络

  在温州全市综合实力30强的乡镇(街道)和火灾形势相对严峻的乡镇(街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配备若干名合同制人员,并明确1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分管,落实1名乡镇(街道)干部专门负责;其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确有困难的,可以利用综治和安监的力量,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年内全市范围完成新建21支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任务。同时要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小型车辆、有进口消防泵、有固定队址”的“五有”建队标准,加大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力度,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年底前要建立消防工作组织,其中35%的行政村要建成志愿消防队。

  各地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承担起包括消防工作在内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温州市政府已建立应急救援支队,年内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应急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