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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官败诉 要被追究责任 此举开全省先例,民告官

  温州网讯5月4日,市政府向我市各个行政机关下发了《关于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很多公务员来说,这份通知如同“紧箍咒”,因为今后如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原因导致行政官司败诉的,相关责任人员要被追究责任。省法制办秘书处有关人员表示,出台这么具体的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在省内尚属首次。

  去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领导送阅一份《关于2008年全市法院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我市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率近20%,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11.34%)。有人把这份《报告》称为“政府法治状况的晴雨表”。

  市领导看了《报告》后,随即作出批示,要求对行政败诉案件实行责任分析、追究制度,让法制办与监察局牵头拟定具体办法。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张红戈说,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些行政机关肯定是有压力的。这项制度将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市政府下发的这份《通知》把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归结为部分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尚需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单薄等方面。

  10多年来,我市行政案件数量一直名列全省首位。2005年至2009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972件,比前5年增长了27.06%。近几年,房屋、拆迁、土地、社保、规划和环保等涉及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大幅增加。

  看到《通知》的具体规定后,市级某机关单位法规处负责人说,他们管理领域涉及面广,难免会发生矛盾。《通知》中的规定太“猛”了,对公务员执法水平提出的要求很高,稍有不慎就要挨处分。如同“紧箍咒”一样,规范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章禾舟说,其实,这几年,我市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在下降,但市里对这个问题很重视。该院从2008年开始都会将上一年行政诉讼案件梳理分析形成报告,递交给党政领导,市领导每次都会做出具体的批示。

  章禾舟说,这项责任追究制度很好。对于一个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官司败诉后,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杜绝再错,特别是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这样才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规定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责任的方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分别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据了解,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案件败诉等9种情形,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潘贤群

  以下9种情形 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案件败诉的

  因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案件败诉的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导致案件败诉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答辩、举证义务导致案件败诉的

  因应诉工作不当导致案件败诉或受到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通报的

  未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复议调解、行政判决,或未按规定反馈、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书

  未按规定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

  未按规定执行年度统计分析、败诉原因分析报告制度,或未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的

  其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败诉的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