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街头出现小广告,宣称提供"公积金套现"服务(2)
时间:2010-03-26 01:29 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温州视线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卓予拉律师表示,以牟利为目的伪造文书证件材料或伪造材料套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为非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法套现公积金可能被判3~10年的有期徒刑,他提醒意图"套现公积金"的市民不要以身试法。记者 黄忠 (责任编辑:yuj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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