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信息保护规定草案
时间:2019-06-01 18:48 来源:综合南都 作者:yujeu
儿童信息保护规定草案发布:2019年5月31日下午,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前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对规范收集使用儿童信息等行为,以及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和处罚措施做出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网络运营者应该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设立专人负责儿童信息保护,收集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有专家认为,明确侵犯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惩罚措施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真正落实还需要家长、学校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儿童信息保护规定:国家网信办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方便监护人维权 明确惩罚措施 本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专家何延哲曾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问题是大家一直以来关心的热点话题。他指出,相比成年人,未成年人不太具备对不良信息的分辨能力,也没有能力控制对不良信息的沉迷,所以需要监护人的监督。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媒介与教育工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海波也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对儿童在网络权益上的保护应该说是非常不够。首先很多父母不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经常晒孩子照片,这有可能会引起犯罪分子的关注;同时很多科技企业也不注意保护儿童的隐私,在收集儿童信息的时候并未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记者查阅征求意见稿发现,其共有二十八条,对以上专家提出的关注点都有所回应。 在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了网络运营者的行业规范,比如第五条显示,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设立专人负责儿童信息保护;第十二条显示,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 在信息收集使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需要得到监护人的明示同意。而且在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中,全方位详细规定了需要征得明示同意的各种情形,比如收集信息的目的、范围、方式、期限等发生变化,和第三方共用、向第三方转移等。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检举行第29次检察开放日座谈会,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人大代表等共同讨论未成年人现阶段遇到的问题。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指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项工作没有止境”。 另外,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称,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要深化司法改革,强化专业审判。 保护未成年人 最高检检察长提要求 在最高检举行的第29次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参会者在如何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乡村和城市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差异、家庭的法治教育等问题上进行了讨论。其中,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也成为热点话题。 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要坚决严格依法惩治到位。同时,对能够从宽的要做到精准施策。要依法惩戒、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能罚而不教,也不能“宽”而不教。 另外,对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要加强管理和矫治等;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自己首先尽到责,还要督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 法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法将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在最高法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随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也是不时有见,对此,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切。 如何继续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姜启波称,法院将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对未成年人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不动摇,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此外,要深化司法改革,强化专业审判。姜启波表示,少年法庭建设要坚持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同时保持二者相对独立。最高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少年家事审判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或者有关部门没有履行监护、教育、管理等责任或者履责不力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或者提出司法建议。”姜启波说。 谈及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告诉南都记者:“这份征求意见稿参考了数据生命周期的思路,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均有完整的覆盖。” 另外,他还表示考虑到儿童对于提供个人信息往往缺乏辨别能力,这一制度设计给家长维权提供了帮助。在收集信息前要求获得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在收集后有权要求删除或更正。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洁则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违反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施加了惩罚措施可以算作是一大亮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违反相关规定,网信办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根据情节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