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取消 将修订《会计法》
时间:2017-03-04 12:02 来源:综合中国会计报 作者:yujeu
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多地会计人员反映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回应,2017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将修订《会计法》。以前获得的证书仍可作为能力证明。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根据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汤涛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讲话,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关于会计人员是否应当继续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该负责人表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同时,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精神,抓紧研究建立、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更好地指导、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