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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被毁起诉前妻索赔30万

照片被毁起诉前妻
照片被毁起诉前妻

  已离婚的男子,老照片被毁起诉前妻索赔30万。这是发生在北京的奇葩事,2016年1月7日上午,照片被毁案在石景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原告方追加孟女士现任男友朱某为被告。

  被告孟女士说,她怀疑划伤照片是原告所为,为了陷害她为了要钱。被告朱某表示,他没有见过涉案相册,也没有划过照片。

  原告陈先生发现寄放在前妻孟女士处的珍贵相册和数十张照片被划伤,并带有“王八”字样,其中不仅有他的照片还有父母和儿子的照片,陈先生认为这给他和父母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创伤,故三人将孟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索赔30万元精神抚慰金。

照片被毁起诉前妻
照片被毁起诉前妻

  陈先生说,2014年10月8日,他与孟女士离婚。儿子小境由孟女士独立抚养,临走时,他把一本相册留给儿子。近日他突然想看看相册,就向孟女士要回相册。没想到,相册里不仅少了27张照片,还有36张照片用笔在面部划了许多道道,旁边还带有“王八”字样,只有5张照片幸免于难。

  陈先生说,被划伤的照片里,有5张是他父母的照片,有2张是他和同学的初中毕业照及高中毕业照,照片中每个人的面部都被划了。“相册中的照片,绝大多数是我童年的照片,全是当年胶卷拍的黑白老照片,底片早已不复存在,相册里面的照片大都是绝版照片,对我个人而言非常珍贵。”

  陈先生说,他和父母把涉案照片看作珍贵资料,父母看到相册被毁,气得直打哆嗦,几天吃不进饭,这种感情上的伤害会长期延续下去。更让他不解的是,儿子小境说,他的照片也被划了许多。

  陈先生认为,相册在孟女士家中发生这样的事情,孟女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孟女士不能证明与己无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追加前妻男友为被告

  被告孟女士和现任男友朱某一同坐在了被告席上。

  原告方表示,他们已经申请追加朱某作为本案的被告,并变更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

  原告方表示,孟女士为了给陈先生庆祝35岁生辰,做幻灯片,从陈先生母亲手中将相册取走,当庆祝完生辰后,陈先生想看相册将其取回,事后也没有在意。照片被划了许多道道,没有划道道的也被写上了“王八”字样,陈先生的驾驶证上也被写上“屁精屁精”。

  原告方称,陈先生曾问过儿子小境相册是谁划伤的,小境告诉他是孟女士现任男友朱某划伤的,朱某还时常对小境口出糙语。

  陈先生说,他事后曾去找过孟女士询问,但朱某不承认是他所为。

  被告:怀疑原告设计陷害

  被告孟女士说,离婚后她曾多次要求陈先生将个人物品拿走,陈先生也分好几次拿走了。得知照片被划,她也很震惊,但是谁划的她并没在意,只是出于善心说了对不起。

  孟女士说,原告三人手中都有她家钥匙,2012年时,前夫的第三者曾经拿着刀跑到她家闹,“划照片应该是原告所为,是他们对我的陷害,目的就是为了要钱。”

  “我与原告离婚半年后,有一天在家中反锁门睡觉,原告多人将门锁撬开。他怀疑我与其他男人在一起,还当着邻居的面骂我。”

  被告朱某称,他没见过涉案相册,也不知道照片是被谁划的。“孩子说看见我在一张大白纸上写字,就认定是我划的照片。他没见过我写的字,如何认定是我?如果怀疑我,原告可以申请文字鉴定。我们提交的聊天截图显示,是他骂我、爆粗口。”

  对此原告方表示,陈先生与孟女士两度结婚离婚,两人没离婚时,陈先生曾在大街上看见孟女士与朱某亲热,气不过打了朱某一顿。两人感情出现裂痕,源于孟女士在网上晒隐私,还指责陈先生,陈先生找第三者,是孟女士一手造成的。

  截至法晚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专家解:照片被毁起诉前妻案,前妻有过激行为,程度严重需担责

  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米良渝说,既然选择离婚或分手,此前一定是过得不幸福,选择放手是新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虽然选择放手了,但内心并没有完全放开,从而对对方产生埋怨甚至怨恨,导致做出一系列的过激行为,如果过激行为程度严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米良渝说,本案中,原告提及涉案的照片均为老旧照片,具有很高的纪念意义。原告有权要求毁坏的人进行赔偿,目前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至于谁来赔偿,要法院调查确定毁坏照片的来源再说。

  米良渝说,如果如被告所说,是原告自己划伤照片,却诬陷被告,那么原告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