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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云坐冤狱不满获赔 曾爱云要向省高院上诉

坐冤狱不满获赔
坐冤狱不满获赔:2015年7月21日曾爱云从法院回到老家,见到了自己的母亲。

  曾爱云坐冤狱不满获赔:2015年12月28日,坐了12年冤狱的曾爱云获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27万赔偿,但曾爱云表示不满赔偿,将向湖南省高院上诉。

  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冤案

  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学2002级研究生周玉衡在学校工科南楼308室遇害。同校2003级研究生曾爱云和2001级研究生陈华章被羁押。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决曾爱云死刑。但曾爱云坚信自己无罪,始终没有放弃上诉。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再审此案,宣布因证据不足,曾爱云被无罪释放。

  2015年11月12日,曾爱云向湘潭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曾爱云认为,他本能有较为理想的前程,却因误判死刑颠覆了人生轨迹,更遭受了十余年的牢狱之灾,这对他的身心都造成了严重伤害。

  此外,曾爱云的母亲因为错案遭受巨大精神打击,出现失忆、失眠等症状。因此,他申请国家赔偿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200万元。加上按照国家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94万多元,共计294万元。

  但是,湘潭中院对曾爱云作出国家赔偿决定,94万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32.9万多元的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加上被扣押手机的补偿款2200元,共计127万多元。

  坐了12年冤狱的曾爱云不满获赔,他说自己正在准备材料,将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支持自己200万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的诉求。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