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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子放火5起烧死2人怎么判

智障男子放火5起
智障男子放火5起

  江苏智障男子李某乘坐火车到北京,3天在丰台多地连续放火5次,烧死两人,其中一人为孕妇。智障男子放火5起怎么判?中国法律宽恕傻子犯罪不应该。之前,这名傻子在江苏放火3次抓了又放了,所以才有北京5次纵火案。

  江苏傻子在北京放火5起烧死2人

  检方指控,2014年5月13日晚上8点左右,江苏智障男子李某在丰台区马家堡西里51号楼3单元1层楼道内,使用打火机点燃楼道内停放的三轮车引发火灾,致使36岁的黄先生和29岁的孕妇杨女士被烧死。2014年5月14日凌晨1点,这名傻子在丰台区马家堡西里小区26号楼5单元1层过道内,使用打火机点燃过道内停放的自行车,造成一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烧毁。

  5月15日0点,也就是5月14日当晚,傻子李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二区5号楼北侧自行车棚内,用打火机点燃车棚内停放的自行车引起火灾,致使3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烧毁,价值130元。

  5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傻子李在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八区6号楼2单元1层楼道内第四次放火,用打火机点燃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引起火灾,致使4辆自行车或电动车烧毁。

  5月15日晚上9点左右,傻子李某在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三区16号楼5单元门口东侧,用打火机点燃停放于此的自行车引起火灾,致使居民鲁某家的厨房窗户、抽油烟机等物品被烧毁。 第5次放火后,傻子李没有离开,而是在楼下看着,民警到现场后看到李某问他时,李某承认是自己放的火,于是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

  江苏傻子李某曾于2013年11月8日和9日两天,在江苏老家放火2次,造成4辆电动自行车和3辆汽车被烧,造成损失共计1万余元。

  在北京疯狂纵火的智障男子李某今年31岁,江苏苏州市人,文盲。傻子李说案发前5天,他从老家坐火车来到北京,当时他没买票,翻墙进入火车站,乘坐了一辆从苏州到北京南站的火车,到北京后他住在网吧住了几天。后来他偷了一辆自行车,每天晚上就骑着自行车在南站周边转悠,看到有合适的地方就用打火机放火。

  李某说,他当天放完火他没走,在旁边看着,民警赶到现场后觉得他很可疑,从他身上搜查出3个打火机和钱,“打火机就是放火用的,我身上有3个打火机,是我从超市买的。”

  李某承认在北京放了5次火,每次都是看到火烧起来才走。他说他曾在老家放火被抓,其中一次是在大桥底下放火,点燃的是一辆汽车,他说他知道用打火机点不着汽车,先把衣服点着了,把烧着的衣服从开着的车窗里扔进去;还有一次是点一个自行车车棚。

  纵火的智障男子说:“放火好玩,所有我就来北京了。”

  经鉴定,李某属于中度智能碍障,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法律对这种傻子都没办法,这是中国法律的欠缺。如果,这次智障男子放火5起烧死2人再被无罪释放,以后,这个傻子可能会继续放火烧死更多的人。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