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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掐死家暴丈夫(3)

  翻遍土屋,只有许林芳十几年前的两张旧照。照片记录了许林芳难得的笑容:那时她抱着才3岁左右的大儿子,深目高鼻,上翘的嘴角旁有两个酒窝,乌黑的长发向后梳成一个马尾。

  在岁月磨掉了年轻时的清秀后,那双粗壮坚实的腿,逐渐超越黑发和酒窝,成了她身上最使人印象深刻的部分。多年来,这双腿承载着一家人二亩地里的农活。丈夫周德军是从来不干农活的。

  即便已经年过40,许林芳仍对自己的生活懵懵懂懂。自己到底是在18岁还是19岁遇上周德军的,许林芳说不清楚。因为不识字也不识数,她对很多时间、地点记忆模糊,她不知道自己多高、多重,也不知道年轻的时候辗转的那些工地、塑料花厂、耳机厂、电子厂、手袋厂、皮鞋厂……在哪些城市。

  也许正是这种懵懂成就了她对不顺心和痛苦超人的接受能力。

  大概19岁的许林芳第一次见到周德军,他很瘦,穿着一件松垮垮的灰色西服,烟不离手,走起路来甩肩摆袖。

  婚还没有正式结,周德军就开始威胁她:“你再出去打工必须和我一起去。你要是不跟我一起,我见到你就下你胳膊,下你腿,看不到你就打你妈。”

  除了屈服于威胁,许林芳想不出别的办法,在和周德军一起打工的第3年,她怀上了第一个孩子。1995年,她回乡生下了儿子,和周德军领了证。

  “话不多,老实。”这是亲戚、邻居对许林芳的印象。在接触过她的人扩大到律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后,对她的形容词还多了农民不常使用的“木讷”和“麻木”。

  对难以想象的暴力,她没有失声痛哭过。在20年的婚姻中,除了这次致命的反抗,她很少对周德军还嘴、还手。

  对值得欣喜的事,她也没有开怀大笑过。在泸州市看守所里,当她被告知合江县公安局给她大儿子打了20000元救助款的时候,律师没有看见她笑。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当她听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判决结果时——对“故意杀人罪”来说,这是一个较轻的量刑——法官也没有看到她有什么明显的表情。

  她被外人看到的最激烈的表情就是那种无声的哭泣。在开庭前见到半年未见的4个儿女时,她就是那样哭。她的孩子们也继承了这种哭法。她站在法庭的隔离带里面,几个孩子在隔离带外,相看无言,只是默默流泪。末了她说了句:你们在家要听话。

  许林芳还具备常常和“老实”并列出现的“勤快”。周德军在家就是吃饭、喝酒、睡觉。许林芳承包了所有农活和家务。她一般6点起床,给周德军和几个孩子做好早饭,然后下地干活。有稻子的季节种稻子,不忙稻谷的季节照看地里的蔬菜。不论是怀着孩子时,还是在剪完脐带三天后,许林芳都要干活,给周德军烧火做饭。

  看守所里,许林芳也是最勤快的一个。夜里女囚们要轮流值4个班,每班两个半小时。许林芳帮人值班,一次30块钱。这钱也不是想挣就挣,是房里的“大姐”看她老实、勤快,给她的机会。

  但许林芳的“老实”和“勤快”却无法从丈夫那里换来怜悯和基本的尊重。只要喝完酒,他就无端打骂她。想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他就跑到许林芳屋里,许林芳说女儿还在这儿,周德军嚷着“你是我婆娘……”又是一阵拳头。

  只有在喝到不省人事的时候,周德军不会打人。他烂泥一样瘫在床上,有时会小便失禁。许林芳就给他换裤子、换被褥,帮还没醒的周德军擦拭一把瘦骨。

  回忆起过往的生活,许林芳说自己没有哪一个阶段是快乐的。只有在一些瞬间,心里感到稍微的满足:比如孩子好好吃饭或写作业的时候,比如丈夫没喝酒,安静地坐在那儿,甚至帮自己添一把柴火,或给她夹一些瘦肉的时候。

  她难得一次向他人也向自己敞开心扉,是在判决以后。一直关注此案的合江县妇联从泸州市请来了一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从下午3点到6点,在妇联的办公室里,许林芳对着这位素未谋面的60多岁老太太吐露了多年的苦楚。咨询师对她说:你要哭就哭出来。这次许林芳不再是默默流泪,而是声泪俱下。

  经过一番努力,她勉强回想起了生活里的一点乐趣,自己有两个小小的爱好:织毛衣和唱歌。

  靠在土墙上,她有点羞涩地唱起了《新白娘子传奇》里的插曲《渡情》:“西服(湖)美景三月天……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来相会(手难牵)……”她唱的词不太准,脸上第一次流露淡淡的笑意。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