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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1700万红会善款被挪用

陕西汉中1700万红会善款被挪用
陕西汉中1700万红会善款被挪用

  陕西汉中红会1700万善款被挪用:涉嫌2挪用公款的三人黎明华、张琪、张冰被诉,其中,原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张琪于2014年12月30日已自杀,黎明华、张冰挪用红会善款被判刑。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汉中红会的公款被多次挪用,实际金额累计高达1700万元。上述被挪用的巨款,全部来自于汉中红会在银行设立的捐赠账户,为上级红会拨付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汉中红会本级募捐的资金。

  2010年11月17日,张琪在汉中红会任职期间,挪用红会善款1000万,从红会将1000万元通过银行转入其弟开办的公司为其验资,致使该笔资金脱离监管8天,后该笔资金转回市红十字会账户。

  原汉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黎明华三次挪用公款共计1500万元、办公室主任张冰两次挪用公款共计500万元,均用于他人注册公司验资使用。

  张冰是接替张琪担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的职位期间挪用善款。

  2014年4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黎明华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具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冰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具有自首情节和一般立功情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后张冰上诉,陕西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