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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2014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

  辽宁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开始实施:2014年3月27日辽宁省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辽宁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即日起正式实施。

  《决议》规定,辽宁省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符合辽宁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目前,辽宁省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共计82.01万对。据2013年生育意愿抽样调查,辽宁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中,有明确的生育第二个孩子意愿者占32.85%。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