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勉县23岁男子掐死出生56天的女儿
时间:2014-02-19 21:31 来源:华商报 作者:yujeu
2014年2月3日,陕西省勉县一名23岁男子亲手掐死出生56天的女儿,犯罪嫌疑人和女友都没工作,女儿出生后每月要花2000多元,仅有的一点积蓄快花光了,为了女儿和女友吵架后掐死出生才56天的女儿。 23岁男子掐死出生56天女儿,女友报警 勉县警方介绍,2014年2月12日下午4点左右,女子张某打来报警电话,哭诉称她在河堤上,自己的女儿被“弄死了”。而当接警员询问案情时,张某又改口称自己两个月大的女儿“找不到了”。接着,张某突然挂断电话,手机也关了机。 勉县警方根据这个信息不完整的报警电话,最后找到报警人。当天晚上7点左右,警方在出租屋内找到了田某和张某,但没有见到二人的女儿。 田某称已将孩子送到安康市的亲戚家中暂养。办案民警打电话核实,田某安康市的亲戚却称并未收养田某女儿。田某见事实已经无法隐瞒,主动要求随民警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 23岁男子交代亲手掐死自己的女儿 田某,今年23岁,主动交代了掐死女儿后掩埋在108国道边一处花坛的犯罪事实。 据悉,田某与张某经同学介绍认识后热恋,之后二人在勉县县城租住房屋开始同居生活。田某当时无业,张某原本在县城打工,怀孕后便休息在家。2013年12月9日,张某生下一女,二人靠着之前的积蓄生活并养育女儿。 随着积蓄越来越少,田某和张某在出租屋内因带孩子的琐事时常争吵。今年2月3日(正月初四)晚7点左右,田某和张某又因带孩子的琐事争吵,随后张某外出买东西。 田某独自一人在出租屋内,想着抚养女儿增加了家中的经济负担,给生活带来了压力,气愤之下将自己刚出生56天的女儿掐死。之后,田某将女儿的尸体用褥子包裹,抱至108国道边一处花坛掩埋后返回出租屋。张某回家找不见女儿,田某谎称已将孩子送人领养。张某不相信,坚持要找回孩子。 2月12日下午4点左右,在张某的再三追问下,田某才告诉女友:“孩子找不回来了。”张某随即拨打电话报警,还未说完,便被田某制止。 在看守所,田某交代:经济负担重,生活压力太大了。我们两个都没有工作,靠之前的积蓄生活,没有孩子前,一个月花几百元,有了女儿后,买的奶粉一桶200多元,一个月要花2000多元,积蓄也快花光了。 23岁男子,没有工作,年纪差不多的女朋友也没有工作,两人只有几千元积蓄,这样的情况两人度日都艰难,根本没有能力抚养孩子,23岁男子虽然法律上算是大人了,实际上什么都不懂,可怜的孩子……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