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受害人勒索短信最追踪 受害人方否认曾索要50万
时间:2013-07-21 11:44 来源:新京报 作者:yujeu
李天一案受害人勒索短信最新追踪报道:媒体报道“李某家收到被勒索50万短信”,李天一案受害人杨佳的一位朋友表示,曾帮助杨女士处理,但从未向李家索要过钱财,受害人方否认曾索要50万。 7月19日,李天一被提审。庭审期间,李天一称他们5人轮流干完那事后,曾收到电话和短信,对方索要50万,否则走法律程序。李家曝光的勒索短信内容为:“李××为首的轮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严重也很恶劣!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关媒体等。” 报道称,这条短信来自于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时候调查得知,张某某不是案发酒店的经理,只是一个送酒水的服务员。张某代受害人杨女士处理这件事,从李家曝光的所谓“证据”,就是这条短信,没有说到索要50万,也没有勒索的意思,仅仅是通知李家联系受害人。 受害人杨女士为什么不在案发后立刻报警 “短信不是张某某发的,是我发的。”昨日,杨女士的一位朋友说。 据其称,杨女士被李天一等5人轮流干完那事儿以后,杨女士因受到严重伤害,极度惊恐,“整个人都蒙了。”杨女士找到他求助,并联系了酒吧服务员张某某,“当时她连是谁伤害了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李家的背景了,希望找到张某某了解情况。” 杨女士的朋友称,随后,他们尝试联系李某等5人,“但这几个人态度很差,完全不理会、无所谓的态度。” 为此,朋友建议杨女士报警,“但杨女士担心报警后声誉生活俱毁,更会让家人知道此事,一时没有了主意,没有立即报警。” 发短信的当事人否认索要钱财 帮助杨女士处理此事的张某辗转联系到李天一父亲的一名助理,“助理听说后也很吃惊,表示立马通知李天一家长。”杨女士朋友称,但此后并无人联系他们,过问此事。 “忍无可忍了。”杨女士朋友说,他们向警方咨询,“警方说如若受害人有要求,可以不将案件通知受害人家属,为其保密。于是我们决定报警。”该朋友称,报警前,他在给李某家长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发送了上述短信,“这是对他们无理态度的最后通告。” 杨女士的朋友称,所发送的短信没有任何勒索意图。发送短信,是为了保护受害人,也是出于要对5个年轻人及其家庭负责的态度,在报警前事先告知。“这完全是好意,没想到现在却被反咬为勒索,太匪夷所思。” 他表示,从事发至今,杨女士和他们从未向李家等涉案人员和家属提过赔偿,索要过钱财,“说我们勒索50万,完全是造谣、污蔑,是另有所图。” 李某家法律顾问兰和称杨女士“她是否受害人有待查实” 新京报: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从李某家长手中拿到一条短信,这个是家属提供的吗? 兰和:首先这个消息肯定不是我们披露的,我所说的“我们”包括我、李家。其次我对这个新闻不置可否。第三这个信息是有价值的。最后我觉得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在这么重大的新闻报道中肯定很慎重,不应该空穴来风。 新京报:据受害人一方称不排除对有意诋毁他们的人、单位提出名誉侵权? 兰和:着手名誉侵权是她的权利,让她做吧!而且我觉得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当事人第一时间应该站出来要求删帖。 新京报:或许她作为一位女士,又系受害人,不愿意出来? 兰和:我不知道杨女士本人有什么顾虑。如果真的存在轮奸的话,应该说这么大的精神、肉体伤害,我觉得到这个时候应该绝地反击。所谓受害者的身份没有最终判决,到底是受害者还是下圈套,还有待法院查实。 新京报:你怎么看网络上的评价?很多人都提出来那条短信是重磅炸弹? 兰和:你是不是发现我出来之后将这个局势稍微逆转了一下? 新京报:就是觉得这个局更乱了。 兰和:挺好的挺好的,本来局就很乱的,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案中案、局中局。她是否是受害人没有定论,有待查实。 对话人物:受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 李天一案受害人律师称:“案情肯定逆转不了” 新京报:你怎么看网上那条所谓的短信? 田参军:这个短信我从来没有见过,至于说是酒吧人员给李某家长发的,我会再找酒吧方面核实。现在还没有开庭,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应该保密,而且本案涉及隐私、未成年人,更不应该对外披露,我们不排除对侵犯其名誉的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媒体说明所谓“知情人”。 新京报:有评论说这个短信出来之后,给李家增加了不少同情分?李家的法律顾问也提出来。此时杨女士如果真的觉得很冤屈就应该站出来? 田参军:微博上有人劝我说这些都是要分散注意力,我现在对他们家所释放的这些信息都要做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毕竟案件事实都有待法庭查实,反正我绝对不会让她(杨女士)这么干(出来接受采访),没有为什么。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这场庭前的媒体公关秀?你觉得这些短信会影响案情吗? 田参军:不会的,相信大家都看得到,现在就看他们跳、看他们表演,反正对于案情肯定逆转不了,我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不评价,这些完全不是法律范畴的事。下礼拜一庭前会议之后李家真要开发布会,我就在现场围观,看他们怎么表演。 受害人称当晚遭到多次殴打 知情人称伤情报告已交给警方;否认李家所称的“卖淫嫖娼” 前日有网站报道称,李某家人收到的短信来自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 前晚,事发酒吧工作人员称,该说法不实,“张某某并非酒吧经理,只是一名普通的包间服务员。”他说,20岁出头的张某某在酒吧工作了半年多,“从事的一直是接待客人、搬运酒水的工作。” 受害人出酒吧时已被灌醉 有酒吧工作人员称,大约去年10月前,李某初次来酒吧玩时由张某某接待,双方因此相识。此后,每次李某来玩前,都会先给张某某打电话订座。而受害人杨女士因是酒吧常客,也与张某某认识。案发当晚,杨女士和一名女性朋友通过张某某的介绍,被拉入李某等人的包间内喝酒。“其中一名女孩中途就喝多受不了,先走了。杨女士同李某等人出酒吧时已经被灌醉,被他们扶着、抱着、拉扯出酒吧,然后他们开车将女孩带走。”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某等人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并没有直接开车去湖北大厦,而是先去了附近一家知名连锁餐厅吃宵夜。” “李某等7人中有一个人先走了,剩下的6人带着杨女士及酒吧服务员张某某一同来到餐厅。”该知情人称,到餐厅后,杨女士因为醉酒已神志不清,“一直趴在桌上。” 他表示,李某等人在吃饭时,还与邻桌发生了冲突,“打了一架,此后其中一人与张某某也离开了。” 受害人伤情报告已交给警方 据该知情人说,杨女士事后回忆称,从餐厅出来,李某等人以送其回家的名义让她上了车,“结果发现车并没往她家开,她要求下车,却遭到殴打。”此后,车来到湖北大厦,其中两人先进去开了房,之后,她在其他人胁迫下进入酒店,但走的不是酒店正门。 该知情人称,当晚,杨女士遭到多次殴打。第二天上午,李某等人带她离开酒店,“在车上不让她看路,绕了很多路,最终把她放在一条马路边。”杨女士向其求助后,前往北医三院就诊,“脸上、脖子都是伤。” 该知情人表示,杨女士在医院做了伤情报告,事后已交给警方。“现在李家说是卖淫嫖娼,事后还给了杨女士2000元钱,简直是胡说八道。” 李天一案最终结果,还是要等法庭怎么判决,李天一被判多少年那是真有罪,罪有应得。如果李天一被无罪释放,大家也无需惊奇,这种事儿,不用说大家也明白。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