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王晓梦微博名馨儿徽安冒充警花 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获刑
时间:2012-11-28 14:37 来源:新浪微博/新京报 作者:温视
模特王晓梦微博名“馨儿徽安”冒充警花发表不当言论,王晓梦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即使没有发布这些低俗黑丝照,王晓梦冒充警察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可悲的法盲只能怪自己不懂法律。 河南籍模特王晓梦微博冒充警察获刑 新京报报道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7月2日,模特王晓梦微博名馨儿徽安冒充警花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身着警服秀黑丝的图片,恶意炒作,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获刑。 王晓梦微博名“馨儿徽安”,她不是安徽人是河南人,王晓梦今年23岁,父母都是农民。王晓梦高中毕业后一直无业,于2007年底来北京,先是在酒店当服务员,后来当起业余平面模特。 丰台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间,王晓梦为赚取微博点击率,提高知名度及获取其他利益,在其使用微博名“馨儿徽安”微博中,冒充警察发布不雅照片及言论。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王晓梦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鉴于王晓梦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酌予从轻处罚,以招摇撞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王晓梦微博图片的来源 “我和一家广告公司签订了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给一部小说中的女一号拍宣传照片。”因为那部小说描写的就是一个警花的生活,而她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就瞎编了一条跟警察有关的微博配合这组警服照片。 对于王晓梦微博中涉案照片的来源,她说,去年12月20日,她和一家广告公司签订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给一部小说中的女一号拍宣传照片,薪酬3000元。拍完后,公司将部分照片通过QQ发给她,其中有警服照15张,所穿的警服都是该公司提供的。“因为那部小说描写的就是一个警花的生活,而且我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我就编了一条跟警察有关的微博,配合这组警服照片,也是想提高一点知名度。” 在庭审时,王晓梦承认,自己从来没有当过警察,微博的内容都是她瞎编的。 (责任编辑:温州视线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