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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挪巨款娶小三犯重婚罪被判刑 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丑闻曝光

  法师挪巨款娶小三,这个世界太疯狂,以前出家人是不能结婚的,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丑闻曝光,原来圆通法师有两个老婆,这花和尚当得你看,太花了。圆通法师挪巨款娶小三除了犯重婚罪,还犯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等多项罪名,花和尚被判6年有期徒刑便宜他了。

  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

  根据司法材料,圆通法师以湖南省娄底市天籁寺住持、娄底佛教协会会长身份示人的同时,2007年10月,圆通法师与杨某在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二人育有一女。不久,他又与另一娄底女子陈某同居,也育有一女。圆通法师的小三指的就是娄底的陈某。

  2009年8月,圆通竟然大张旗鼓地与陈某举行婚礼,摆设酒宴、广邀宾朋,甚至还请了当地村支书作为证婚人。如果不是因为圆通法师的妻子杨某报案,这场惊世骇俗的僧俗之恋,极可能还将继续下去。

  圆通法师大张旗鼓地与“小三”举行婚礼,广邀宾朋,当地村支书做证婚人,直到妻子报案,圆通法师与小三的僧俗恋悲剧结局。

  僧人圆通被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报案人竟是圆通的妻子杨某,案由更是令人匪夷所思――重婚罪。

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举行婚礼 挪用巨款获刑

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丑闻曝光 (网络视频截图)

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举行婚礼 挪用巨款获刑

湖南圆通法师与小三丑闻曝光,对寺庙声誉的负面影响难以低估。 (天籁寺供图)

  法师挪巨款娶小三:圆通法师四宗罪

  2010年底,天籁寺前任住持、娄底市佛教协会原会长圆通法师,以挪用资金、重婚等罪,获刑6年。

  2009年9月4日,距离圆通法师和小三结婚不到一个月,圆通被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刑拘,随后被检方批捕。案件的查办很快转向了圆通的经济问题。

  侦查机关发现,圆通法师曾挪用天籁寺的大批资金,用以个人名义投资另外的寺庙,并曾使用虚假发票侵吞寺院资产。

  司法材料显示:2007年初,在执掌了娄底市佛教协会并兼任天籁寺和古天王寺住持之后,圆通法师引入了一家名为“娄底市开元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与天籁寺达成“联营协议”,之后又与娄底市佛教协会和古天王寺达成了“借款协议”。

  此后,开元公司陆续向天籁寺、古天王寺注资468万余元,圆通法师从中截留了94万余元,将这笔钱以个人名义,投资开发了位于湖南湘乡的另一座寺庙――“地母庵”,圆通法师在其中占股70%。公诉机关还一度指控圆通挪用78万余元用于投资娄底涟源的“水晶阁”,但因证据不足以证明此款为圆通以个人名义投资,未被法院认定。

  对于上述投资,天籁寺的僧人们表示一无所知。他们至今仍然住在一栋年久失修的宿舍楼内。圆通法师的投资行为,也根本未与寺院其他人士商量,大量以天籁寺名义的欠款和借款,全凭其个人的一张字条,寺院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圆通法师的另一项罪名是职务侵占罪。2008年10月,圆通向一家文化机构订了1000册《河洛大通胜》的书籍。并请该机构开具了一张1.3万元的发票,但事实上,圆通并未向该院购买书籍,也未支付任何费用,却把该发票拿到天籁寺入账,以冲抵其个人之前在天籁寺的1.3万元个人借款。

  住持圆通还犯有一项常为民营企业家所犯的罪名:抽逃出资罪。2006年6月份,圆通以自己个人名义从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娄底市凯旋贸易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但因无注册资本,遂从娄底市清泉房地产公司借来200万元,完成验资后,又将200万元还给了房地产公司。至于圆通成立的这家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外人无从知晓。

  2010年9月底,圆通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重婚罪,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成为娄底历史上第一位被判刑的寺院住持。此后,圆通上诉,娄底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圆通法师“处事圆通,以钱铺路”

  财务住持一个人说了算。僧人家中还有子女,“一人有一个功德箱,收了钱拿到房间去”。

  这位1967年出生的东北男子,见过面的人都称赞其“面相饱满英俊、形象很好”,但实际接触后得出的结论却是:不太像是真和尚,更像是生意人。

  圆通俗家姓名为张凯,吉林四平市人,18岁从一家电子技校毕业,此后10年,在吉林市的无线电器材厂和消防器材厂当过工人。

  1996年初,张凯在吉林省四平市伽兰寺落发出家,从此以法号“圆通”示人。目前无法确定,他从吉林来到两千多公里外的湖南娄底的准确时间。一份公开简历显示,圆通至少于1999年9月已来到娄底的古天王寺,直到2009年下半年被捕,他在娄底活动了至少长达十年。

  十年间,圆通法师“功成名就”:他当上娄底名刹天籁寺住持,2004年出任娄底市佛教协会首任会长。在其任上,天籁寺获批为湖南省重点寺院,圆通本人当选娄底市政协常委,并与当地政商各界建立起深厚关系。他刚来时的座驾是摩托车,很快换成了广本轿车。

  日后,娄底市统战部门的一份官方通报提及:圆通任职天籁寺住持时,大搞建设,却没遇到阻挠,部分原因是因其“处事圆通、以钱铺路,从而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圆通任上,天籁寺香火旺盛、善款丰厚,寺庙建设却进展缓慢。他任内建设的一些建筑,直到其被捕入狱,仍是裸露着水泥的烂尾楼,天王殿内的天王塑像,连油漆也未喷上。

  圆通的继任者抵达时还发现,天籁寺存留着圆通时代的习惯:寺内僧众不上早晚课,财务住持一个人说了算。僧人基本上是几位本地老者,均是上了年纪才出家,家中还有子女,“僧尼一人有一个功德箱,收了钱拿到房间去”。

  圆通被捕之前,天籁寺即因债务问题,被告上法庭,官司缠身。其被捕之后,一夜之间,天籁寺冒出了近千万元的债务:小到5位做泥瓦工的农民的2万元工钱,大到数百万元的“万佛雕塑”的工程欠款。

  比巨额债务更致命的,是丑闻给天籁寺声誉带来的伤害。据天籁寺僧人介绍,当圆通案发后,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大法师来到天籁寺与僧人谈话,他说,“出这么多事情,往后的路,怕是更难走了。”言念及此,伤心落泪。

  司法进佛门

  当法警将圆通押入法庭时,旁听席上的上百名信众全体起立齐呼:“阿弥陀佛,冤枉啊!”

  查办之初,圆通案给娄底市各司法机关出了个难题。“我们上网去找类似的案例,发现根本没有。”娄星区法院的人士介绍说,当时,不仅法院,公检法各家都在“反复琢磨”。

  据娄星区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介绍,相比正规的企业,天籁寺的账目非常不规范,为了侦查圆通的经济问题,办案机关不得不请了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对天籁寺进行财务审计。

  司法机关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圆通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以及“寺庙到底算什么性质的机构(不是企业,也不是国家机关)”。最终,法院将圆通认定为“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因刑法关于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犯罪中的表述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寺庙由此被归为“其他单位”。

  圆通在法庭上曾为自己的经济犯罪予以辩解,称“天下佛门是一家”,其投资其它寺庙的行为,是佛门的“内部调节”。但法院认为,其挪用资金,目的是为了搞旅游开发,牟取经济利益,所占股份也是归其个人所有,显然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关于圆通是否构成重婚,也曾引发争议。庭审中,圆通的辩护律师认为:圆通法师是和尚,按照佛家戒律是不允许结婚的,其登记时民政部门审查不严,所颁发的结婚证也应属无效,因此圆通不构成重婚罪。

  法院判决对此予以了驳斥,认为圆通结婚系“在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间自由选择的结果,应尊重其选择”,其婚姻仍然受法律保护,但圆通结婚之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破坏了我国的婚姻制度,故处以重婚罪。

  至于其前一次与杨某结婚是否违反佛门戒律,法院认为,如果佛教界认为圆通违反戒律,可对其依照宗教规定予以处理,但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仍然有效。

  除了法律上的争议,审判圆通,法院还面临着来自宗教信徒方面的压力。据参与旁听的人士透露,2010年7月,圆通案第一次开庭时,庭内来了上百名圆通的信众,当法警将圆通押入法庭时,旁听席上的信众全体起立,并齐呼:“阿弥陀佛,冤枉啊!”

  不过,湖南佛教界对司法机关查办圆通表示了支持。圆通案发之初,湖南省佛教协会即派人赴天籁寺,宣布没收圆通的戒牒,并开除其僧籍。圆通案宣判之后,娄底佛教信徒们也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结果。娄星区法院的人士说,通过法庭审理,尤其是对圆通重婚罪的审理,让信徒们“终于对圆通有所了解”。

  “宗教的归宗教,世俗的归世俗,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娄星区法院一位法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佛门的清净有赖于佛教界的自治和自我净化,本案司法机关介入,实属无奈之举。

  “依法不依人”

  300元以上开支需3个人共同签字,5000元以上开支需开会研讨,两位会计师信徒义务负责寺内财务。

  圆通被捕,一度让天籁寺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受巨额债务困扰,债主经常到寺庙吵闹要债,僧众人心惶惶;寺庙多项已经启动的工程,难以为继,变为烂尾楼;寺庙香火受到丑闻影响,一落千丈。

  此案为娄底佛教界提供了一次刮骨疗毒的契机。娄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天籁寺由娄星区管辖收为市局直管,并从娄底当地另一寺庙迎来一位法师住持天籁寺,但终因寺内问题复杂,这位出家人深感难以应付,待了几个月后黯然离去。

  2010年6月,天籁寺从厦门的南普陀寺迎来了新住持达源法师,并为其举行了盛大的晋院仪式。为了恢复此前香火旺盛的景象,达源法师宣布取消天籁寺的门票,并邀集高僧,在天籁寺举办了娄底历史上的首次大型水陆法会,为娄底人民祈福。

  达源法师接掌天籁寺后,该寺每天凌晨4点敲钟鼓,召集僧人起床早课。一系列规章制度亦得以完善,包括该寺史上最严格的财务制度:300元以上开支需3个人共同签字,5000元以上开支需开会研讨。

  为防止圆通案重演,天籁寺还从信徒中寻找了两位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义工,负责寺内财务,每个季度,还会将寺院的财务报表送宗教管理部门审核。

  “以前出家人主要靠自洁,很多制度其实国家宗教局早就有,并要求寺庙执行,但有的地方没有做到。”达源法师说,他到来两年之后,寺内的情况总算是有所好转,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并把原来烂尾的工程续建,还在娄底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把进山的道路修葺一新。

  在娄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份内部报告中,有这样的反思:“加强包括天籁寺在内的全市所有寺庙堂点的监管力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我相信,再过两年,天籁寺会完全不一样。”达源法师说,媒体和网络关于天籁寺以往事件的报道,未必是坏事,圆通的案例也许早已被佛祖所预见,“佛祖早就说过,会有魔子魔孙穿着僧人的衣服,化身为出家人,去破坏佛法。”

  按照佛祖释迦牟尼对弟子的教导,群魔乱舞的时代,要辨别邪正以“破魔”,标准有“四依”,其中第一条是“依法不依人”――依照的是佛法的原意,而非讲法人的名声与地位。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