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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扁担袭警被击毙 如果打腿上就不必击毙了

  男子持扁担袭警被击毙,警察瞄准的是男子的头部还是心脏?如果打腿上就不必击毙了。4月25日广东怀集一男子持扁担袭追打警察,鸣枪示警无效,持扁担袭警男子被击毙。

  中新社肇庆4月25日电  广东怀集一男子袭警25日凌晨被警方现场击毙。肇庆市警方新闻发言人称,该男子姓董,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8个月,之后犯盗窃罪被判处入狱两年,又因吸毒被警方抓获依法处理。

  鸣枪警告无效 副所长果断开枪

  据该市警方发言人介绍,25日早上5时30分左右,怀集居民伦某报110称,其邻居从三楼频繁向下掷石头、砖头,砸烂其住所房屋瓦面,砖头和瓦碎掉落在屋内,生命受到威胁,要求民警处理。

  接报后,该县城南派出所冼副所长身着警服率警察赶到现场处警,经受害人带现场民警指认后,处警人员即到董某家后表明警察身份,要求董某接受调查,但其不配合调查,在其家四楼楼顶向出警人员掷砖头,并开门拿起扁担追打处警民警。 

  警方称,当时冼副所长在狭窄的巷内一边躲闪,一边撤退,一边发出警告仍不奏效,在董某抡起扁担再次袭警时,冼副所长再次发出口头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但董某仍疯狂追打,冼副所长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下,被迫依法开枪自卫,董某受伤倒下,并联系当地120送董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表示,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查,董某曾于2004年1月因在怀集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07年5月,因在佛山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0年10月20日,董因吸毒被怀集警方抓获依法处理。

  广东怀集有居民报警称生命受到威胁,民警出警后要求嫌疑人董某接受调查,但董某不配合调查,且在自家四楼楼顶向出警人员掷砖头,开门拿起扁担追打民警。在口头警告、明枪示警无效后,该县城南派出所冼副所长开枪自卫,董某被120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持扁担袭警被击毙 有观点认为副所长防卫过当

  华声在线《男子持扁担袭警被击毙,到底谁才穷凶极恶?》

  副所长的身体比纸还脆弱吗?副所长难道就没有经过擒拿武打训练?区区扁担就让他的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如此不堪一击的警察,身体素质仅如此差劲,是不是……(此处删除原文数十文字)这样的警察还保护人民,看来需要人民的保护才是真理。或许动手远远没有开枪那么洒脱,笔者不得不想起草菅人命的词汇,副所长还真做得出来。副所长是被迫依法开枪自卫啊!依法,绝对是依法!

  肇庆市警方新闻发言人称,该男子姓董,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8个月,之后犯盗窃罪被判处入狱两年,又因吸毒被警方抓获依法处理。言外之意,这个男子该杀,杀得好,百姓应该拍手称快。整个新闻通稿中,没有一句为死者惋惜,为死者的家人安慰的语言。

  就算有罪,就算罪大恶极,也应该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法院的审理。副所长的行为无疑不是在抽检察院和法院的脸蛋,打法律的耳光……(此处省略几百文字,原文的意思大家应该看明白了)

  男子持扁担袭警被击毙这件事儿,你有话说,你尽管说,但要在合法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如果副所长不要瞄准要害部位,如果打腿上就不会打死人了,防卫过不过当,法律说了算。

(责任编辑: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