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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再审 云南高院李昌奎案决定组成合议庭再审

云南高院决定再审男子强奸杀人获死缓案
图为:云南省高院再审决定书

  李昌奎案再审,云南高院真的不怎么懂法律,用温州话说:云南高院是水牛,水牛不牵到水里不拉屎。最后云南高院还是顶不住了,云南高院李昌奎案决定组成合议庭再审。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李昌奎案件被害人家属送达了作出的再审决定书,对该案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目前该案正式开始进入了再审程序。

  云南高院的再审理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本院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经审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该案有必要另行组成合议庭予以再审,并于2011年7月10日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三项)、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决定如下,该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同时指出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新闻回顾:李昌奎案受害者家属改聘药家鑫案原告律师

  7月15日,据李昌奎案受害者家属向记者透露,日前云南李昌奎案受害者家属已经正式委托药家鑫案原告二审代理律师王勇为其代理律师。此次王勇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成为其代理律师,仅收取了象征性的1元钱代理费。

 

  云南高院:不能以公众狂欢方式判李昌奎死刑

  云南男子李昌奎强奸杀人,一审获死刑,二审改判获死缓。昨日,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称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他表示,这个案子10年后会是一个标杆。

  男子奸杀少女并摔死男童因自首获死缓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受害者家属对此“免死”判决表示不满,称凶手是在公安机关追击下被迫自首。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