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报大王被指强占爱心服务亭转租牟私利(图)
时间:2010-10-31 22:26 来源: 作者:
爱心报亭与小卖部无异。 晶报记者/文、图 “卖报大王詹兆强被众多爱心助残服务亭经营证持有者投诉,指其骗走残疾人的经营证,控制服务亭牟利,而残疾人自身只能收取微薄“租金”。昨日,记者终于联系上了詹兆强本人,对于这些投诉,他称市场经济中利用残疾人的某些福利办企业毫无过错,而且所赚的钱都“用在了福利事业上”。而一位多年从事城管执法的吴先生表示,詹兆强现象的存在,完全是钻了各职能部门管理分工的漏洞。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历史问题”的清算,希望能给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画上一个句号。 詹兆强: 利用残疾人福利办企业没过错 昨日,记者打通了詹兆强本人的电话。在电话里,詹兆强称自己正在江西落实扶贫项目。至于有人指其强占爱心服务亭转租牟私利的说法,詹兆强表示自己无法认同。他说,自己也是残疾人,利用政府给予残疾人的某些福利开办企业,没有任何过错。不过,詹兆强话锋一转,也承认“我的这个做法确实有触犯某些残疾人的利益,但这些钱都用在慈善工作中,我的行为没有任何错误。” 但当记者指出其出示的市城管局的复函已被验证为假批文时,詹兆强没有直接回应,而是大骂记者“胆子太大”“回深后将要质问你”,当记者问及转租事宜时,詹兆强以记者没有资格与其对话为由挂掉了电话。 城管执法人员: 职能部门分工中存在漏洞 晶报报道詹兆强一事后,城管局和残联等相关部门皆称历年来与此相关的投诉从未中断,但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彻查。盐田区城管局针对近来多个报亭所收到的投诉,目前正在着手调查和处理。 现任盐田区城管局监察执法人员的黄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他在盐田区文化执法大队工作时,曾多次查处过詹兆强的报亭,对詹兆强转租助残服务亭的事情有所了解。“个人看来,职能部门分工中存在漏洞,詹兆强主要是钻了这个空子,他善于利用善心来‘动之以情’,再出示某些难辨真伪的证件来‘晓之以理’,所以能一直维持至今。” 据黄先生介绍,詹兆强从几乎涉足报纸零售行业开始,就使用非法手段经营。他曾多次因贩卖夹杂香港六合彩、涉及宗教问题的报刊而遭到查处,但当时他们的执法权限只负责查看经营内容,而没有相应的查处权力,詹兆强也总能出示一些难辨真伪的证明,如盖有市残联、市城管局相关公章的公文来证明自己经营合法。而其它部门也受制管理权限,无法实施全过程管理监督,所以詹兆强的报亭长年来都没有受到清理。 “詹兆强本身就有残疾,很容易博得执法人员的同情,他又有公文为证,执法人员也就理所当然地将报亭看做是特批的,只有多个部门合作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黄先生说。 老师和前同事: 他的成功有不规范的地方 昨日,记者来到詹兆强曾就读的深圳大学,发现深大师生对詹兆强多有耳闻,一些老教授对他还颇为熟悉。一位在深圳大学执教多年的老师告诉记者,詹兆强原来只是个普通人,他涉足报贩行业后,才运用媒体关系,把自己渲染得光彩夺目,并打造了自己的“成功人生”。“他的成功来自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在我看来,过多的讨论没有任何价值,我建议大家避免讨论和接触。”这位老师评价说。 据曾经与詹兆强共事过的吴先生回忆,詹兆强在来深圳求学和初涉贩报时,确实有一颗善心,也做过一些善事。但成立爱心助残服务有限公司后,他却走上了拿善心做生意的道路,并开始使用一些非法手段谋取利益。“他本人能说会道,后来我慢慢发现他其实是个非常虚假的人。”吴先生说。 律师: 转租报亭涉嫌违反帮扶残疾人相关法规 对于詹兆强的种种做法,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远伸指出,詹兆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帮扶残疾人的相关法律,可对其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黄远伸指出,詹兆强多年来一直利用残疾人经营爱心助残报刊亭的执照,借爱心助残的名义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涉嫌违反了国家帮扶残疾人的相关法规。同时,詹兆强还涉嫌冒充残联工作人员且伪造市城管局批文来取得残疾人的信任,公安机关应该对其进行查处,按照谁批谁收回的原则,残疾人营业执照的发放单位可以吊销涉事报亭的执照。 “詹兆强向报亭承租人收取加盟费没有任何依据,所开的任何单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残疾人可以向涉事城管局提出要求,要回属于本人的报亭,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