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身家7亿煤官称霸一方 中央地方联合才扳倒
时间:2010-06-19 09: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温州视线
山西蒲县县城面积不大,从东到西只需十几分钟车程。县城四面环山,山下皆是黑金遍地。 距县城东北35公里,是蒲县太林乡牛上角村成南岭煤矿。该煤矿井田面积4.76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200万吨年生产规模30万吨,是蒲县境内最好的一块煤炭资源。它的主人是该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 经法院查明,成南岭煤矿从2002年到2008年非法经营收入约7.1亿元;郝鹏俊非法获净利3.99亿元,郝及妻子、儿子、孙女等名下70余个账户存款1.26亿元,在北京、海南等地房产38套,价值1.7亿元。 2010年4月15日,蒲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20年,对涉案人员共处罚金3.2亿余元。 在长达51页的法院判决书上,清楚还原了郝鹏俊这名“煤官”的发迹史。 以两张开矿许可证起家 郝鹏俊是地地道道的山西蒲县人,18岁参加工作,任蒲县太林乡水利员。1976年,郝任该县薛关镇镇长,成为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 1987年,蒲县组建煤管局,郝鹏俊调往该局工作;1991年郝鹏俊任新组建的地矿局局长;2002年任安监局长,2003年~2005年8月任煤炭局局长。2006年10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至被捕。 在仕途上,郝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作为,也可谓稳稳当当,这与其工作能力息息相关。郝鹏俊老部下称,“郝任煤炭局局长期间雷厉风行,要求非常严格,而且非常直爽,是一个称职的好领导。” 现任蒲县地矿局总工程师贾振芳回忆:“一次,煤矿地测队需购进测量设备,进行测绘资格证培训,郝毫不犹豫地批下了。具体工作事务上,郝一直是积极支持,有时甚至亲手负责具体测绘项目。” 郝工作15年后,其人生路线开始转折。1991年,郝任蒲县地矿局局长,掌握着“采矿许可证”大权,并对蒲县里各煤矿资源状况了如指掌。也就是从那时起,郝鹏俊积累了原始资本。 权钱在握,再加上煤炭市场开始景气,郝萌生亲手办矿念头。1993年,郝鹏俊利用地矿局局长身份以张保喜的名义,买到两个采矿许可证,其中一个便是后沟洼煤矿采矿许可证。 后沟洼煤矿是1984年由村民付贵良以张公庄村委名义投资开办,经营两年左右后停产。这块煤炭资源并不丰盛,但却是郝鹏俊的第一个“跳板”。 到了1997年,属于郝的机会来临。此时,后沟洼煤矿被列入关停名单,郝利用职务之便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资料,以后沟洼煤矿接替井的名义,获得成南岭煤矿采矿证。 成南岭煤矿是蒲县资源储量最大、煤质最好的矿井之一。随后,郝便利用职权“苦心经营”其名下煤矿,坐拥数亿财富。 1996年蒲县地矿局核定成南岭煤矿井田面积为2.16平方公里。郝对此并不满足,1999年他利用地矿局局长之便将其扩界到4.76平方公里,违规扩容一倍有余。 2003年,郝鹏俊任蒲县煤炭局局长,这一职权更令他经营煤矿得心应手。同年,他以煤矿所在地太林乡西开府村委名义,为煤矿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掩人耳目法人代表由妻弟于小红挂名。 将于小红注册为成南岭煤矿法人,郝并没有与他商量。“姐夫(郝鹏俊)说国家规定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让我当煤矿法人。考虑到我们是亲戚关系,也没有推诿。”于小红在接受问讯时称。 于小红自此后从一个农民摇身变成“煤老板”。 于小红自称:“我对煤矿经营管理没有实际控制权,大事说了不算,小事说了也不算,每月只领取5000元工资。煤矿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个采煤工程队都是郝夫妇决定,所有后勤管理人员都是他们聘用。煤矿是否生产也要请示他们,原煤销售到哪、价格是多少、煤款结算方式等都由他们来确定。” 郝将手中公职利用到了极致。2003年5月,郝鹏俊借部分煤矿安装瓦斯监控设备之机,杨某购得13万元矿用监控电缆,供成南岭煤矿使用。此笔款项经他签字后,一直由煤炭局垫付。同年11月,郝鹏俊代表成南岭煤矿与江苏徐州矿务局孟煤项目部签订合作开采合同书,12月,竟在蒲县煤炭局财务账户上支付给孟煤项目部10万元设计费。
虚假退股 2005年8月,对于郝来说是“风声比较紧的时候”。 彼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四部门着手组织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一场清理官员经商办矿的风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此时的煤价正在高涨,每一个煤官都不希望眼前的财富幻化为泡影。为了应对检查,煤官们使出了浑身解数,动用了诸多关系,想出所有能够想到的办法。 山西一名熟悉情况的官员告诉记者:“在这次官员退股煤矿清理中,许多官员签订了虚假退股协议,干部从煤矿退股基本都是走形式、走过场。”这种结果显然是国家四部委没有料想到的。 郝鹏俊同样不例外,郝并没有从煤矿真正退股,而是同其堂弟郝神锁、妻弟于小红签订了虚假退股协议,并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 郝堂弟郝神锁在庭审时证明, 2005年8月郝鹏俊找到他,称上级部门要检查国家干部经商办企业一事,为应付检查,让他和于小红充当成南岭煤矿实际控制人。 为了避过风头,郝鹏俊将于小红、郝神锁两人请到临汾一家宾馆。“那一天郝鹏俊非常热情,没有当官的架子,对我们说话也非常客气。”郝神锁回忆。 郝鹏俊拿出一份合同,内容是成南岭煤矿共投资60万元,郝鹏俊、郝神锁和于小红三人各投资20万元,郝鹏俊从中撤走20万元,煤矿归郝神锁、于小红各一半。随后三人签字了事。 “但实际上,我在煤矿没有投资,更没有股份。”郝神锁事后称。 于小红亦向检查机关证实,退股协议签订之后郝仍然是成南岭煤矿投资者、管理者、煤矿经营管理者、财产所有者。 成南岭煤矿原矿长闫鸿博、煤矿所在地西开府村村支书乔银喜、西开府村副村长闻小平等多人证明郝鹏俊就是煤矿的实际控制人。 郝鹏俊落马之后,专案组见到2005年所签订的退股合同。“从退股合同的签名字迹来看,完全是郝鹏俊一人所写。”参与办理此案的蒲县纪委副书记樊奋强说。 杀鸡必须用宰牛刀 在山西蒲县,郝鹏俊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颇为流传——“砂锅熬铜凭本事赢人”。大意是只要有本事没有成不了的事情。 郝参与开办煤矿时间长达二十多年,蒲县人尽皆知,上级也三令五申严禁官员参股煤矿,但郝仍为企业实际控制人。 在采访中,接近郝的人都知道他有通天本领,在其落马之前山西省市检查机关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均没有实质性进展。用郝的话:“我上面有人。纪委没有来检查我,如果来了,同样能够摆平。” 2006年至2008年,郝鹏俊通过个人关系,成南岭煤矿采用夸大需求、重复申请等方式,超限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将这些危险物品藏到矿井下面。 法院查明在2007年和2008年期间,成南岭煤矿追加火工品申请7份,没有经过煤炭局核定火工品用量,夸大事实,获取主管信任领导申购火工品。 而煤矿申购火工品程序异常严格。按照山西蒲县规定,煤矿火工品审批的程序是,煤矿提出火工品使用申请,所属煤管站审核签字,经行业管理股审核、总工程师签字后,报专项整治办公室起草文件,经局长签字审批后,出局正式文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在红头文件上签字后,送公安局、物资公司,按文件规定的煤矿和数量审批供给。 然而在上述7次火工品追加计划中,没有经过煤炭局核定火工品用量。2008年成南岭煤矿共申请火工品5次,分别为2008年元月16日、2008年2月15日、2008年3月2日、2008年4月20日和2008年6月1日。 在这5次申请中郝均越过县煤管局直接到县领导审批。“因为成南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08年元月31日到期,元月16日向煤炭局申请时没有通过。此后五次都是直接向县长助理王青丽直接申请。郝鹏俊说他与王青丽说好了,直接向王申请即可。” 蒲县县长助理王青丽是郝鹏俊案中被牵扯的另一名官员。2008年8月6日王青丽任蒲县县长助理,分管煤炭工作。2007年和2008年王多次为成南岭煤矿批火工品。 多年的官场生涯,为郝积累了深厚的人脉,在当地称霸一方。2008年9月8日,“襄汾溃坝”事故发生后,临汾市所有矿山企业停产整顿、排查隐患。但此时郝鹏俊所属成南岭煤矿仍在生产。 此次非法生产,成为郝落马的导火索。在其落马之前,郝会同妻子于香婷、儿子郝丽阳、会计付红令、法人于小红等人辗转太原、北京等地。“其目的是想通过关系,以解其燃眉之急,但这次因国务院调查组的督办,郝难以挽回颓败之势。”蒲县纪委官员告诉记者。 “换句话说,如果郝仍在县煤炭工业局位子上,政府各部门之间彼此相熟,他也会避免麻烦。”另有山西省官员调侃称。与此同时,办案过程中纪检人员面临着极大的难度和风险,这其中包括人身威胁、财产损失、恐吓等种种风险。 “把郝鹏俊扳倒,以他为代表的利益集团便与纪检部门结下血海深仇。如果没有国务院调查组的督办和省市纪检委的配合,单凭地方力量很难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杀鸡必须用宰牛刀’,唯此煤炭领域腐败案件方能得以震慑。”蒲县纪检官员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