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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省事租房协议签六年 如今扯皮麻烦一连串

  房主图省事,租赁户求稳定,双方为此签下长达6年的租赁合同。然而,长时间的租赁关系,并未让双方得到长期的方便和安稳,到后来反而麻烦一连串。尽管在社区的协调下,双方终止了租赁关系,算是结果不错。但事情的当事方周大爷至今说起租房的事,还心有余悸。

  长期协议 约定不能转租

  周大爷家住渝中区张家花园社区,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两室一厅的常年租赁给他人。

  觉得短期租赁比较麻烦,2007年5月份,原租赁户搬走后,周大爷决定寻找一位长期租房的住户。终于,在2008年下半年找到了合适人选——来渝做小生意的赢华强(化名)。看中每月650元的便宜房租,再加上不想搬来搬去的漂泊,赢华强很快跟周大爷达成了租房6年的协议。

  协议中,除了约定租金等费用、租金如何缴纳、清点家具外,周大爷还特别强调一条:承租人不能擅自转租。同时,双方还约定,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终止租赁关系都算违约,需支付对方2000元违约金。

  生意差了 想转租赚差价

  开始一两年,周大爷每季度顺利收到租金,赢华强一家也过着安定的日子。然而,去年下半年,赢华强的生意开始难做起来,就动了开源节流的脑筋。他听说附近的同类房子至少可以租到每月850元以上,就想把房子转租出去。然后只要按时交房租给周大爷,就可以赚点差价。

  很快,赢华强找好了“下家”。原以为一切密不透风,不料转租对象还未入住,周大爷就找上门来阻止他,并要求他赔偿2000元违约金,还要停止租赁关系。

  转租未果 交房租变拖沓

  赢华强解释了自己的生意状况等,并保证只转租一年,希望周大爷能够体谅。双方协调多次,无果。最后,他针对周大爷要求“停止租赁关系”的说法,要求继续租房,否则就算周大爷违约。无奈之下,周大爷答应让赢华强继续租住。

  从那以后,双方以前的和睦关系荡然无存。赢华强交房租再也不主动积极,甚至拖着不交;周大爷便三番五次上门索要。为此,双方经常闹得很不愉快。

  社区介入 租赁关系停止

  前段时间,周大爷将此事向社区反映,希望社区能出面协调。张家花园社区工作人员随后上门了解情况,并找当事双方当面协调解决。

  起初,赢华强不愿交回房子,只愿意补交租金。还好,经社区工作人员反复上门做工作,赢华强答应停止租赁关系,事情算是有了圆满的结果。

  社区说法:租房协议长 易引发矛盾

  该社区主任刘娟称,租房矛盾在社区经常发生,她提醒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在租房给他人时,租赁合同最好一年签一次,不要图方便签下长期合同。

  她归纳长期合同易引发的矛盾。一是因房价波动较大,房租也会有起伏。长期协议经常会让某方觉得吃了亏,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因租赁户的流动性较大,极易出现转租现象,最终房主有可能不知向谁收房租。三是有的租赁户在赢得房主信任后,趁房主放松警惕,悄悄变卖房主的家具电器后消失不见。

  律师观点:非违约方 可提前终止合同

  针对周大爷租房一事,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冠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济华认为,因为对方拖欠房租属于违约在先,周大爷要求终止租赁关系是正当的。“法律上有规定,一方违约在先的话,另一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孙律师建议在书写租房协议时,务必将双方要求写清楚,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最后,他还提醒大家,发现租赁期间有问题时,务必注意搜集和保留相关证据。

  本组稿件记者 张水红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