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时收钱不开票被调离公安机关
时间:2010-06-13 07:17 来源: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周文馨 在交通运输行业,业内将执法者利用执法权奉却只收钱不开票据的行为,习惯上叫作“收黑钱”。这种“收黑钱”的现象日前在甘肃省天水市再次上演。 5月14日,国内许多网站纷纷刊发了反映天水市麦积区交警大队个别民警在310国道奉不开票等违规执法的视频。一位司机所拍的视频详细记录了他与交警的对话: 交警:到哪里去 司机:到兰州。 交警:两个车交300元,我一个给你开一张。 司机:每次来都是100元。 交警:100吗交300。 司机:真的吗 交警:一个车交150。我就知道前面上班着(指上高速后天水卦台山交警在值班,卦台山是天水至兰州必经地),你害怕前面(卦台山交警)查了,罚了划不来,这是白天,晚上罚50…… 司机:好啦,我知道规矩。 交警:一个车200元。 司机:照顾照顾。 交警:你说呢 司机:一个车交50元算了。 交警点头允许,并退给司机100元。 司机:没证吗(问交警有没有执法证件) 交警点头示意没有。 司机:哎呀,要票都要200元,不要票50元。 这段视频被当事司机拍下并曝光在网络上后,在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天水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经核查,网络视频反映情况属实。 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根据《人民警察法》、《道理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根据处理通报,给予当事民警杨发强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麦积区交警大队中队长王永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麦积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兆东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麦积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进行诫勉谈话,写出检查。 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将该处理结果通报全市交警系统,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法制日报兰州6月12日电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