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ATM机取钱遭劫杀
时间:2010-05-28 20:21 来源: 作者:
本期主持:记者叶伟 本期嘉宾: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律师蔡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律师罗久保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张跃生 新闻背景 5月25日,沉浸在悲痛中的九江市武宁县小学老师张向东一家迎来了爱女张苗苗遇难七周的日子。 张苗苗,女,1984年出生,武宁县新宁镇人。张苗苗生命的终点被定格在4月7日0时08分46秒。当时,在福建泉州做设计师的她来到泉州市丰泽街毅都大厦一自助银行取款,丈夫聂丙华则在车上等她。 就在张苗苗取钱时,一名男子走进自助银行,张刚取出钱,身后的男子便拔刀,发疯似的向张苗苗的身体扎去,仅仅10秒,张苗苗身中13刀。听到妻子呼救的聂丙华冲进银行,奋力抱住歹徒,歹徒将尖刀捅向了聂丙华。张苗苗的呼救,引来了附近一家KTV的两名保安,凶手祝美华被擒,张苗苗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福建当地电视台在报道中播放了记录现场血腥一幕的视频,这段监控视频随即在网上热传。 然而,当死者家属欲找凶手索赔时,得知对方家中一贫如洗。无奈之下,死者家属找到银行,但银行方面坚持认为无需承担责任,并只愿意提供1万余元的“人道援助”。 在自助银行被抢,银行该不该赔偿,再次挑起了法学界关于这一话题的争论。而记者在南昌市走访发现,南昌许多银行ATM机旁没有保安,储户取款安全环境令人担忧。 议题一: 自助银行深夜可以取钱,为何不设保安? 主持人:晚上银行下班之后,银行ATM机依旧可办理存取款业务,可这时,我们基本看不到保安或银行工作人员的身影。 张跃生: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此前发生的“上海女子凌晨在自助银行存款时遇害”、“扬州自助银行发生持刀抢劫血案”、“劫匪夜闯自助银行抢劫女储户”等案件,不难发现,此类案件每年呈上升趋势,并有相同点:一是案发时间都是深夜,自助银行没有巡逻的保安或者银行工作人员;二是被抢者大部分是女性。所以,在深夜时分,女士们最好不要单独到自助银行取款。 主持人:公众的疑问是,自助银行24小时提供服务,银行为什么不能提供24小时人身安全保障? 张跃生:从已发生的“自助银行劫案”来看,银行往往认为市民在自助银行里发生伤害被抢案件,银行作为服务机构无需担责。但我还是坚持认为,既然银行提供24小时存取款服务,就应该为这些客户提供安全保障,应该提供24小时保安巡逻,而现在包括南昌在内许多城市的银行,并没有提供这些安全保障服务,这和银行认为成本高有关。 议题二: 自助银行发生劫案,能找银行赔吗? 主持人:张苗苗遇害案中,凶手家中无法提供经济赔偿,而银行仅提供“人道援助”,受害者家属遇到这一情况该怎么办? 蔡明:我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凶手祝美华肯定是基本的赔偿主体,由于祝美华家徒四壁,因此,现在死者家属可以获救助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可以向银行申请救助,毕竟被害人是在他们的银行里面遇害的,银行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可以先给他们一点补偿;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等这起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执行之后,死者家属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被害人国家补偿。 主持人:从法律方面,死者家属能否寻求银行的“赔偿金”? 蔡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本案中,虽然受害人前往的是自助银行,但并不意味着银行就完全不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银行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客户必要的人身安全,包括配备保安巡逻等。如果采取措施仍不能预防或避免血案发生,银行有义务停止夜间服务。但本案中银行并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议题三: 劫案盗案频发,银行屡赔钱冤不冤? 主持人:前段时间,在上饶、赣州、九江等地发生多起市民在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因密码被窃,导致存款丢失案。储户将矛头指向银行,而法院大部分都支持了储户的诉讼请求,银行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那么,银行冤不冤? 罗久保:储户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被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盗取密码,充分说明自助银行从技术上尚无法充分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应对储户被盗款项承担给付责任。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置自助柜员机,本身能从中获取经营收益,因此人机交易中的交易风险,应当由设置柜员机的银行承担。所以说,“银行替犯罪分子埋单”是有法律依据的。 主持人:储户到银行大厅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刚把钱递给储户,即被不法分子抢走,之后银行认为与己无关,是这样吗? 罗久保:只要储户没有走出银行大门,银行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银行作为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单位,应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文/胡晓玲记者叶伟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