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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小孩装进箱包带走后勒索15万

  勒索15万元 警方一天内破案

  本报讯吴云、熊金荣、记者罗素静报道:一男子通过给糖果的方式,与一小孩混熟后,将该小孩绑架至出租屋内,并向其家长勒索巨款,最终被判重刑。昨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龚邦武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绑匪龚邦武现年32岁,今年1月中旬,以他人身份证办理了3张银行卡,随后多次骑电动车,在江西家电市场的赣新灯具店附近踩点,通过给糖果的方式,与被害人习某某(4岁)混熟。

  1月31日下午1时许,龚邦武骑电动车来到赣新灯具店附近,谎称带习某某去买飞机,将其诱骗至象湖边的一个厕所里,用事先放在此处的4根绳子,捆绑住习某某的手脚,并用口罩塞住习某某的嘴,然后将习某某放进事先准备好的红色箱包里,将其带至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邓埠村下邓新村l76号1楼1号房的租住屋内。然后,龚邦武通过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方式,勒索习某某的父亲15万元。当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在租住屋内抓获龚邦武,解救出习某某。

  西湖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龚邦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龚邦武绑架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