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妈妈厕所生下男婴后将其从4楼扔下
时间:2010-05-24 10:4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昨日,狠心的17岁妈妈杨某被玉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予以批捕。杨某于今年2月份,在出租房的厕所内诞下一名男婴,因为害怕无力抚养孩子还要被人嘲笑,于是将男婴从4楼扔下,导致男婴医治无效死亡。 今年17岁的杨某是甘肃人,目前在台州玉环打工。之前她谈过一个男朋友,后来杨某怀孕了,男朋友却不知去向。2月10日上午6点多,杨某突然觉得肚子痛,知道孩子快要出生了,于是到超市买了一卷卫生纸进了出租房的厕所,随后将孩子产下。 因为和男朋友早已失去联系,杨某担心自己带着孩子以后会被人看不起,于是动了狠心。“当时我看孩子还没有开始哭,我怕哭起来被别人听到,所以赶紧把他从4楼窗户抛了出去。”随后杨某将厕所清理干净,便睡觉了。 最先发现男婴的是住在同一幢楼里的王某。当时她起来到外面扫地,结果听到有婴儿的啼哭。“我听到婴儿的啼哭声,我就顺着声音去找,就发现了一个男婴,身上都是血,我就马上报案了。” 随后,受伤男婴被送至医院抢救,但最终没能挽回他的性命。医院诊断,孩子是头部受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记者昨日从玉环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起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杨某将自己刚出生的婴儿,从四楼抛弃至一楼,主观上剥夺他人生命,客观上已造成该婴儿的死亡,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目前杨某已经被批捕。 本报通讯员 林珑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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