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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操纵股权拍卖涉嫌贪污受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邓思慧 李君) 通过暗箱操作,将价值890万余元的公司股权仅以138万余元低价买到自己手中。武汉中院上周开庭审理一起国资公司老总涉嫌巨额贪污案,因国家刑法对侵吞国资股权未作明确表述,其是否构成贪污罪一时成为庭审辩论焦点。

  受审的这名国企老总郭某,于去年6月30日被检察机关逮捕。

  现年44岁的郭某曾兼任两家国有公司的总经理。早从1991年12月起,中国钢铁炉料中南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中南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出资,相继成立了湖北金帆物资工贸联营公司(简称金帆)、湖北金汕经贸有限公司(简称金汕),郭某受委派,分别担任这两家国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005年下半年,金帆、金汕两家公司因陷入债务纠纷被法院冻结资金,其经营股权即将被法院拍卖。身为总经理的郭某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万某合谋,欲将两家公司的股权占为个人有。

  2005年11月,万某与在某酒店工作的丈夫刘某、郭某一起,串通参加地产股权拍卖的执行法官李某,找到一家资产鉴定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欲拍卖的股权恶意低评,价值仅70余万元。

  此间,郭某指使万某拿出公款30万元,借他人的名义迅速在南京注册成立一家吴楚贸易有限公司,参加这场股权竞拍。

  2006年8月至10月,郭某、万某、刘某操纵的这家吴楚公司,果然以138万余元的价格竞拍成功,收购了金帆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权、金汕公司80%的股权。

  案发后,办案检察机关重新组织评估,表明由吴楚公司收购的股权总价值达890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定,郭、万、刘三人策划的股权拍卖,共侵吞国资价值751万余元。

  一名法官涉案被追究刑责

  记者采访获知,该案因有人举报“拍卖有暗箱操作”东窗事发,郭某、万某、刘某归案后退出了侵吞的股权。而参与该案拍卖操纵的武汉法院执行法官李某,也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郭某、万某对指控挪用30万元公款罪予以承认,但对被控贪污751万余元巨款表示异议。3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称,被告人并没有贪污现款的行为,而公司股权是否也构成贪污的对象,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表述。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