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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强拆房屋 女主人因受惊吓精神失常(组图)(2)

  陈巧珍的丈夫唐鉴江当时在绍兴市区办事,接到求救电话后急匆匆赶到现场,但在家旁被四五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员强行架入一辆车内,同样被带到村委办公室接受所谓的“谈话”,不让离开。

  在那边,大批身穿迷彩服的人员把他们的房屋团团包围,四周还拉起了警戒线,挖土机等施工机械张牙舞爪地将这幢四层楼房拆除。

  傍晚7点钟,也就是5个小时后,在唐鉴江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当地政府才将陈巧珍送往绍兴第二医院。

  经医院诊断,陈巧珍的伤为双足热力烫伤0。5%Ⅱ°。住院6天后,烫伤创面基本愈合。但因“精神仍处于失常状态”,当地政府在该院的建议下,将她转入具有精神、心理专科优势的绍兴市第七医院接受治疗。

  唐鉴江告诉记者,住院初期,妻子经常喃喃自语:“流氓来了,女儿被抢走了……”。经过治疗,妻子的病情稳定了不少,但晚上经常要做噩梦。

  据了解,陈巧珍没有精神病史和家族精神病史。

  昨日,绍兴市第七医院金海龙医师告诉记者,陈巧珍的症状为“应激障碍”。“这类病是由于精神上受到重大刺激而引发的。”

  少批多建被整体强拆,村书记透露是“以拆违的名义搞拆迁”

  2006年5月,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了祝柳英的建房用地申请,批准新建三层楼房2间,占地面积88平方米。

  同年12月底,一幢独门独户的新楼建成。随后,祝柳英进行了装修,购置了家具、电器等设施。

  祝柳英的儿子唐鉴江将新房作为婚房,高高兴兴地办了酒席。

  不久,女儿呱呱坠地,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新的生气,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谁知,好景不长。新房建成才两年半时间,就被当地强拆了。

  这一切,缘于昌锋自然村整体拆迁改造工程。

  2007年,平水镇党委、镇政府为加快平水县域副城建设进程,强势推进新农村建设,决定对会稽村昌锋自然村进行整体拆迁改造。

  据了解,从2007年12月开始到2009年6月底,大部分村民先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陆续腾空,仍有一些村民对拆迁的合法性、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平性等持有异议而拒绝签约。但接下来,他们遭遇了黑手。

  房屋被强拆后,祝柳英开始讨说法。

  祝柳英查阅了拆迁红线等资料,发现了一个重要事实:她家的楼房并不在拆迁范围。

  镇领导改口说拆她家的房屋是拆除违章建筑。

  今年1月11日,平水镇政府向祝柳英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你户的住房原批准占地面积80平方米(记者注:应为88平方米),建筑面积279平方米,但你户实际建造占地140平方米,建筑面积487平方米。按照2009年3月25日绍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依法整治城乡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会稽村委多次对你户发出要求你户自行拆除违章的书面通知,但你户置之不理。2009年7月20日,会稽村委决定组织人员对你户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当时平水镇政府组织了部分人员协助会稽村委实施强制拆除。”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