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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赵作海错判案:已立案调查办案机关责任(2)

  早上9点05分,身着便服,重获自由身的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神情复杂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对话

  河南省高院院长:办案机关都有责任

  记者:您认为,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案?

  张立勇(河南省高院院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3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记者:对相关的责任人会不会追责?

  张立勇: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目前,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

  对案件的进展情况,会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同时,我希望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省法官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记者:有人说,现实中,对于起诉到法院的刑事案件,即便有疑点,有些法官也不敢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直接宣判嫌疑人无罪。因为公安、检察两家机关认定嫌疑人有罪,并且已经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张立勇:这是不对的,法官把守最后一道防线,该无罪释放的,就要坚持原则,必须坚持。

  “我们都是受害者,都是受害者……”

  记者:听说赵作海被关押的消息后,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赵振晌:(沉默……)咋说呢,我也是受害者,我恨他,都是他挑起的,当时我那1800元可是打工的血汗钱呀。我每天辛苦10多个小时,一个月才能挣到200元……

  他在牢里过了11年,我也流浪了13年呀,他苦我也苦呀(眼睛里泪花闪烁)。都是那次该死的打架,都是因为年轻造成的,现在想想真不值得。

  记者:他被判刑后,妻子走了,孩子也送人了,你知道吗?

  赵振晌:我是回来后才知道的,我去看了看我家,也看到了他家,房子都坍塌了,房子前长了高高的茅草,感觉心里有说不出的东西堵着难受。说什么呢?(沉默……)

  一场纠纷,两个家都家毁人亡,我们都是受害者,都是受害者啊……

(责任编辑:温州视线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