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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偷钱后留下勒索信 与作文字迹相同被抓

  本报讯 4月7日,陇海路与桐柏路附近的河南工业大学校园食堂内,发生一件十分蹊跷的盗窃案件,失主丢失钱财与身份证的同时,还收到了窃贼留下的一张纸条:“如若不放300元钱在该处,将再也见不到你的身份证。”民警经过侦查,20分钟内控制了嫌疑人——一小学四年级学生小刚(化名),其承认曾分两次偷走钱和身份证,但直至昨日中午小刚仍说只拿了100元,与报案人所丢失的5600元相差甚远。晚报记者 刘涛/文

  王银廷 实习生 张郁/图

  学校餐厅内发生盗窃案 小偷不但偷了钱,还留条勒索

  4月7日21时许,中原区颍河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桐柏路上河南工业大学1号餐厅内发生盗窃,且失主受到了小偷的勒索。5分钟后,民警僧永超等赶到餐厅更衣室处,失主杨勇(化名)指着一橱柜说,下午干活之前将装钱的衣服放在了柜子里,但回来时钱不翼而飞,更衣室的门锁却完好无损。

  杨勇还指着贴在柜子门上的一张纸条说:“小偷不但偷了钱,还要敲诈我!”僧永超看到纸条上是这样写的:您的身份证现在在我手里 希望您在明天中午之前将三百元钱放在此处 如果老魏知道您没有身份证的话你在这里就开不成面……通篇几乎没有标点符号,笔画清晰却不工整,并有几个字略显涂改之处。

  据杨勇介绍,老魏是餐厅的负责人,他在餐厅里租有摊位卖面条,字条里体现出这两点,明显就是个“内贼”,他当时将钱和身份证分别放在了两个口袋,小偷为何拿了钱还拿个没用的身份证要勒索呢?

  对照作文本上的笔迹,找到嫌疑人是一名小学四年级学生

  经过与失主交谈,僧永超从字条中找到线索,一是对杨勇本人的情况与动态十分了解,二是文化水平不高,三是对于身份证的“性质”不清楚,于是将嫌疑人范围确定在未成年人。而杨勇摊位的邻居家里,就有一个在某小学读四年级的小刚。

  僧永超见到小刚的父亲陈先生说明缘由后,找到了小刚的作文本,与字条一对照笔迹,确认是同一人所写。小刚的母亲惊讶不已,不敢相信自己孩子不仅偷了钱还进行勒索,而此时小刚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

  据陈先生介绍,他们一家来自福建,小刚一直在老家上学,今年2月份刚转到这边,平常不太喜欢说话性格有点孤僻,由于学习一直耽误,13岁了才上四年级。“平常我们俩都忙着做生意挣钱,对他不是特别关心。”陈先生表示,儿子学习不太好,也不喜欢和同学交流,但偷别人的钱财却不太可能。

  但面对警察的询问,小刚承认是自己所为。

  在颍河路派出所内,身穿运动服的小刚略显得紧张,在民警陈彪的极力安慰下才稳定情绪,道出了他的作案过程: (责任编辑:温州视线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