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捕猎猫头鹰领角鸮被判刑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时间:2015-11-12 12:43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 陈洋根
贵州男子在浙江临安於潜南山村捕猎猫头鹰被判刑7年,贵州籍男子吴某来自贵州山区,有打猎习惯,2015年1月,该男子在林安县捕猎8只领角鸮,住旅馆时被警方例行检查意外发现而被抓获。 领角鸮属于猫头鹰的一种,学名亚成体领角鸮,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4年3月起,贵州男子吴某开始在安徽和杭州於潜、清凉峰、建德的大山里活动,架捕鸟网捕猎。先在鸟类出现比较多的地方张网,夜里播音乐,鸟儿被惊动后,撞网被缠住。 2015年1月中旬,吴某从安徽赶到临安,在於潜镇找了个小旅馆住下,昼伏夜出,布好网后,等晚上行动。几个晚上下来,在於潜南山村一个山头的竹林里抓获了不少野物。1月17日晚,吴某躺在旅馆里看电视,突然碰上民警查房。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吴某想到房间的包里还有8只领角鸮,于是慌忙把里边的领角鸮扔出窗户,之后才把门打开。可他没想到,楼下也有民警守候,吴某扔出的8只领角鸮,有6只经救护无效而死亡。 贵州男子吴某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被临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日前,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yuj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