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2.55亿元 明星逃税最多
时间:2018-10-03 11:48 来源:温州视线综合 作者:yujeu
范冰冰逃税2.55亿元:税务部门已查清范冰冰阴阳合同,范冰冰偷逃税2.55亿,罚金5.96亿,滞纳金0.33亿,共需补交8.84亿元。史上明星逃税最多就是范冰冰,但是范冰冰在规定期限缴纳罚金不会坐牢。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范冰冰“阴阳合同”偷税逃税被举报,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税务机关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演艺圈明星们的高收入一直是吃瓜群众们热议的话题,高收入群体负担更高的税收金额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大家熟知的很多娱乐明星都在税务上出过问题,甚至有几位还因此入狱。 1.刘晓庆说起明星偷税的丑闻来,曾经全国影视圈一姐的刘晓庆自然是绕不开的话题。
1996年刘晓庆成立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接了不少单子,但为了多赚一点,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此在2000年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进行刑事拘留,经法院审判在铁窗内待了422天。
关于刘晓庆这段铁窗生涯还有几个有意思的小故事,1.刘晓庆提前出狱是旧恋姜文保释的结果;2.著名企业家柳传志曾说自己很佩服刘晓庆,因为她入狱后第二天就能调好心态一如既往去打羽毛球,生命韧性不一般;3.刘晓庆出狱后第一张登在媒体上的照片正是卓伟拍的,也是他的成名战之一。
2.毛阿敏80年代末红遍全国的毛阿敏在税务这件事上犯过错误。1989年,26岁的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还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据当时媒体报道,毛阿敏需补缴的税款为27万。两次税案风波让毛阿敏非议缠身精神近乎崩溃,几次自杀被家人拦下。后来,毛阿敏远赴英国疗伤,数年后风波平息才复出歌坛。
3.陈力但仔细想想,八九十年代的明星税务风波也有时代局限性的元素。由于87版《红楼梦》引起的轰动,剧中12首经典插曲的演唱者陈力同样有过这样的问题。
那时陈力是和毛阿敏并肩的国内演出费最高的歌手,她一场拿300块,那英窦唯只能拿10块,但和毛阿敏一样89年因财务问题被警方调查(事后证明与其无关)负面舆论铺天盖地,不堪压力的她1990年远走加拿大。
4.白韵琴白韵琴年轻时在香港素有“香江才女”之称,曾在电台主持节目,不少富翁都是她的忠实听众,据说黄沾还曾追求过她。1994至98年期间白韵琴逃税达21万多元,2001年4月承认控罪被判入狱三个月。
5.韦唯远嫁瑞典的女歌星韦唯还曾被瑞典的税务机关盯上,据该机关表示,韦唯是中国一线明星,在中国各地举办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所以该税务机关决定冻结韦唯五千万瑞典克朗的资产。 这其中还有一个节点,正是2004年韦唯与其瑞典钢琴家丈夫离婚并返回中国定居。
6.吴宗宪偷税、破产、私生子如今已经成了吴宗宪一个非常大的被调侃的点。吴宗宪开公司与台湾税务部门打交道的时间还挺长的,台湾税务部门从2000年度盯上吴宗宪旗下事业体,其中2000年度和2001年度就有6件税款案进入诉讼程序,吴宗宪全都输掉,法院认定其需补税229万及罚款114万。
7.林志玲2008年,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当然林志玲除曾到台北法院处理相关事宜外,从不在媒体前提起此事。
8.萧蔷常被网友拿来与林志玲对比的台湾另一位大美女萧蔷在税务问题这件事也不愿落后,2011年萧蔷报税时被查出漏报个人所得税,台湾税务部门称萧蔷漏报其参演内地电视剧所获得的226万酬劳,且同时漏报取自采晏工作室的964万薪资所得,应补税400万,并裁处204万罚款。
9.大S、小S2006年,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曾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称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3000万元新台币。
10.任贤齐2008年,任贤齐被台湾有关部门要求补税和交罚款共计414万新台币,原因是10年前他拍摄连续剧《笑傲江湖》时未将327万新台币片酬纳入所得报税,又漏报公司业务报酬690万新台币。 由于是多年后秋后算账,双方还闹上了法庭,最终法院裁判任贤齐方面补税265万新台币,罚款149万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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