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嘱公开 梅艳芳的母亲公开梅艳芳的遗嘱内容
时间:2014-03-25 22:54 来源:温州视线 作者:yujeu
梅艳芳遗嘱公开:梅艳芳的遗嘱内容早就公开了,最近,香港媒体报道现年91岁的梅艳芳妈妈覃美金公开梅艳芳的遗嘱内容,控告汇丰国际信托没有履行梅艳芳遗嘱,港媒称梅艳芳的妈妈优质生活没有兑现。 梅艳芳的遗嘱内容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每月获7万元生活费; 170万元给4名外甥侄女做读书基金; 刘培基获赠两幢物业; 余下财产在梅艳芳妈妈百年后捐给佛学会。
梅艳芳的目前上周三坐公交下车时不慎跌倒,造成右脚骨裂入住铜锣湾圣保禄医院,目前仍要留医。梅妈公开梅艳芳遗嘱,这份遗嘱是在梅艳芳在2003年12月3日,梅艳芳病重去世前27日订立的遗嘱。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病逝,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梅艳芳的遗嘱订明梅妈每月可领取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 赠送香港及伦敦的两物业予挚友刘培基; 170万元教育经费予4名外甥侄女,所有资产在梅妈去世后,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梅艳芳遗嘱为什么没有把遗产全部留给母亲:怕母早花光遗产“做乞儿” 梅艳芳在提及遗产安排时,表示希望她身故后梅妈可从遗产中取得生活费直至终老,但梅亦考虑梅妈不善理财,非常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过交给她而不作任何安排,会很快便会被花光,梅艳芳当时说﹕“唔想阿妈好快就一毫子都无,要做乞儿!” 对于其他家人,梅表现坚决地说:“除咗佢(梅妈)之外,绝对唔愿意有任何资产落在其他姓梅的人手上。”梅艳芳一直觉得读大学“很巴闭”,遗憾自己当艺人多年,一直没有接受更高深的教育,所以希望给一点钱给子侄,让他们最起码完成大学学业。 梅艳芳遗产官司:梅艳芳母亲要求法院判梅艳芳的遗嘱无效 2004年3月1日,梅艳芳的母亲不满自己两个儿子分不到半分钱,而刘培基这个外人却成了受益人,梅母控告梅的遗产托管人,要求宣布梅艳芳于去世前1个月订立的遗嘱无效。 2004年7月梅妈召开“关心SARS病人及家属记者会”,梅启明更“顺道”力指刘培基霸占梅艳芳名下的一个住宅,记者会成为声讨大会。 2005年12月因为生活费不够用,梅艳芳的母亲打官司欲解除女儿遗嘱。2005年4月15日开庭,审讯持续了17天。审讯的争执点,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2006年4月15日,梅艳芳的母亲出席《梅艳芳菲》发布会哭诉死因可疑。 2006年7月11日,梅艳芳的母亲向法院提出增加生活费。 2006年8月3日,梅艳芳的母亲与德勤、刘培基及妙境佛学会达成协议,出售位于日本和新加坡的两项物业。 2007年8月23日,梅艳芳的母亲和梅艳芳的兄长梅启明,再为梅艳芳遗嘱分配遗产事宜入禀高院,控告一家保险公司——梅艳芳好友兼保险代理连炎辉、经理人王敏慧及好友郑玉英,合谋夺取梅艳芳的遗产,并与自己的前代理律师区颖麟反目,互相控告对方。 (责任编辑:yujeu) |